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 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肖云璐)近日,某房地产公司将一面印有公正司法楷模,民营企业知音的锦旗送到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为该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郝洁同志高效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点赞。2022年7月前后,...

  • 将审判工作重心前移,让公平正义“立等可取”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陶建)判决结果都出来了?卞某惊讶道:我还准备回家等两天的,这下好了,心里踏实多了。简单的话语里透露着内心的喜悦,一纸判决为年迈的卞某搬去了压在心头的这块大石。由于庭前确认了无争议事实...

  • 兴化法院:这51人光荣上岗!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艺馨)9月21日,兴化法院举行新任命人民陪审员聘任仪式暨岗前培训班。活动由兴化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澄主持,兴化市人大人代联工委主任陆琳、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祝春晖,司法...

  • 榜样凝聚力量“杜法官,我想对您说”,新人对话榜样

    中国报道讯(赵芹报道)榜样力量引领时代,不忘初心照亮未来。南通市首位、江苏法院系统唯一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殊荣获得者杜开林,扎根南通中院审判执行一线16年,坚持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杜...

  • 醉驾致人重伤 终生禁驾受刑罚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文君孙洁)张某在和朋友喝酒聚餐后,仍大胆驾驶机动车送朋友回家,路上又未能注意安全发生车祸,导致三人受伤。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交...

  • 淮安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蔚蔚)9月22日上午,淮安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围绕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这个质量月主题,在华信Mall商业广场举办了质量月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了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标...

  • 洪泽法院态势分析报告获评“全省法院优秀态势分析报告”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濮雪妍)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省法院优秀态势分析报告评选结果的通报》,全省有15篇获奖,洪泽法院宋诚同志等撰写的《关于一审服判息诉情况的分析报告》脱颖而出,被评为202...

  • 兴化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民主生活会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顾新燕)根据中共兴化市纪委机关、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9月20日晚,兴化法院党组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惠彬主持会...

  • 宠物狗未栓绳致车祸 损失责任该由谁承担?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卢攀)宠物狗未栓绳发生车祸,导致路人受伤、宠物狗死亡,这样的损害责任纠纷应当如何承担?近日,靖江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宠物狗未拴绳导致的人伤案件。2021年的一天,张某饲养的宠物狗因疏于看...

  • 淮安市法院咨询委调研指导盱眙法院环资审判工作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周佳芸崔玥婷)9月20日下午,淮安市法院咨询委第一调研组一行10人,在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俊等的陪同下,来到盱眙法院调研环资审判工作。调研组一行前往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实地察...

  • 锚定目标敢为善为 全力以赴务实落实一一盱眙法院发出“奋战百日决胜全年”动员令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婷婷)为贯彻落实好全市、县百日攻坚会议精神,分析形势、对标找差、补短强特,9月21日晚,盱眙法院召开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为全院干警鼓士气、提干劲,号召干警们全力以赴冲刺全年各项目标...

  • 叮铃铃,“小南说法”金秋上课铃响了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晓萍严京)这金秋的第一堂法治课,和秋天的第一杯奶茶一样温暖,温暖中更增添几份庄严感和威慑力,给了我和同学们很大的启发和震撼。海安南莫中学高二(3)班石玉琦同学在分享法治课心得体会时...

  • 附赠车棚是违建 能否主张折价补偿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唐颖)买受人以附赠车棚为违法搭建物无法交付为由主张折价补偿,能否支持?近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落下帷幕。法院认为案涉车棚属于附赠使用性质,并...

  • 海门法院执行局扎实推进1+4专项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范刘红)为深入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优化信用环境,海门法院执行局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1+4专项行动,助力...

  • 招聘计件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被判支付双倍工资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杨东旭周虹雨)近日,海门法院审结一起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认定:因用人单位未与招聘的计件工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判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合同...

  •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