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王淑臣 孔冬冬)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聚焦提升“执转破”工作水平,创新实施“一联动、五协作”的“1+5”破壁机制,着力破解“执转破”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2021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考核中,位列32个主城区法院“第一方阵”,获评“全省执行裁判先进集体”。截至今年8月底,共受理“执转破”案件111件,成功变现破产财产3亿余元,安置企业职工1567人。近日,该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转破”“类个人破产”创新机制基层法院。
与地方政府联动,解决破产处置“协调难”问题。协调区政府出台推进企业破产处置的工作方案,构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参加的破产处置联席会议。2021年以来,共召开企业破产处置联席会议32场,协调出台各类规范性文件11件,协调解决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和企业变更注销等具体问题百余项。
与仲裁机构协作,解决职工申请破产“启动难”问题。与区仲裁委联合出台破产企业劳动争议处置衔接“十八条意见”,对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发现的30名以上劳动者的群体性案件及时向法院通报,由法院查询审执关联案件后,对涉事企业“执转破”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对符合“执转破”条件的,引导职工申请启动“执转破”程序。对职工申请司法救助获偿并执结案的案件,将救助金实际支出主体的政府财政部门纳入申请人范围,准许其启动“执转破”程序,最大限度弥补垫付资金。2021年以来,先后有17件破产案件系职工申请启动,其中在淮安市吉麦隆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10万元职工债权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即当场履行,职工债权清偿率达100%。
与财政部门协作,解决无产可破案件“没人管”问题。出台《破产案件公益基金管理办法》,通过区财政拨款和按比例从“有产可破”案件管理人报酬中提取两种方式,建立破产(清算)公益基金,用以支付无产可破案件中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和报酬等;对没有破产费用或破产费用过低的案件,由法院根据破产案件繁简程度、破产管理人工作量、勤勉程度和考核得分等给予5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补助,提高管理人的履职积极性。目前区财政已累计给予破产(清算)公益基金预算50万元,法院自行筹措破产公益基金89.67万元,累计发放补助7.98万元。
与审批部门协作,解决破产管理人“履职难”问题。与市场管理、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保障管理人履职“二十六条措施”和涉税事项办理“二十四条意见”等文件,由各部门开设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为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档案信息、办理变更登记和涉税事项提供便利,确保破产程序顺利推进。2021年以来,破产管理人办理企业档案查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手续均可当场办结,法院“执转破”案件适用快审程序结案率达78%,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13天,极大缩短了破产案件周期、降低了破产审判成本,提升了破产程序效率。
与招商部门协作,解决破产财产“处置难”问题。建立“破中取金”财产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向招商部门和工商联推送破产财产处置信息,“量体裁衣”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和破产财产买受人。引导有意向的投资人和买受人通过网络拍卖和定向竞拍等方式购买破产财产,提高破产资产处置效率和处置价值。2021年以来,共向招商部门和工商联合会推送破产财产处置信息47条,引入重整资金1.875亿元,通过网络拍卖处置破产资产28场,变现破产财产3亿余元。
与人社部门协作,解决企业职工权益“保障难”问题。与人社部门共享“执转破”企业及其职工信息,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基本民生权益,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制定“个性化”职工债权清偿方案,尽最大努力清偿职工债权。人社部门对因“执转破”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及时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落实各项培训帮扶和再就业政策。在恒邦石油化工和中海华邦化工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不但实现1482名职工的1.71亿元职工债权的全部清偿,还为职工逐一建档立卡,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8场,成功帮助965名职工实现再就业。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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