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2023年高新区(高港)道路救助基金工作协调会在高港法院召开,会议由立案庭庭长谭毅主持,高港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丁书华到会指导。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高港大队)代表储俊、泰州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魏禹、紫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李平路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魏禹介绍了2023年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情况。
储俊介绍了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主动将救助基金追偿部分纳入调解的经验做法。
李平路提出了希望高港法院打造公益基金构建绿色诉讼通道的建议。
谭毅介绍了高港法院在道路救助基金追偿中的工作。她说,高港法院已建立与紫金保险公司常态化对接机制。近三年,有70%的道路救助基金追偿权案件在高港法院诉前调解程序中调解成功;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中,我院法官均主动审查是否有道路救助基金垫付,并及时通知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部门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
丁书华在回应构建公益基金绿色诉讼通道的建议时表示,道路救助基金工作在高港区已运行12年之久,充分发挥了民生保底作用。高港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着力在立案审查、诉前调解等方面做好基金追偿案件的诉讼保障工作,积极配合道路救助基金诉讼立案追偿,为基金的长久稳定运转保驾护航。(刘柳)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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