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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召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链条要素式审理”推广会

发布时间:2023-06-19 16:11:04 来源:中国报道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试点单位,海门法院为进一步推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链条要素式审理”,6月17日上午,召集全区律师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保险公司代表,进行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链条要素式审理”推广会。

会上,该院三厂法庭庭长鲁建春介绍了海门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链条要素式审理”前期的进展及阶段性成果,及作为海门辖区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庭的三厂法庭目前对该要素式审理模式的运用情况。该院行政装备科科长沈波阐述了全链条要素式审理的意义,及未来除交通事故纠纷外的其他纠纷类型也将逐步开展全链条要素式审理改革的蓝图。

随后通达海公司工程师以PPT演示、平台实际操演的模式,向全体参会人员直观呈现了全链条要素式审理的流程,不同角色如何深度参与全链条要素式审理的操作方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链条要素式审理”释义是为化解交通事故案件案多人少的人案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海门法院推行“要素式审理”改革,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链条要素式审理”试点单位。所谓要素式审理,是指立案时原告通过

南通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填写诉讼请求、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意见、投保情况、各项损失明细等案件要素信息,并上传证据材料。立案后,被告方通过登录服务平台查询上述内容,并在线填写质证意见等要素信息。原、被告填写的各项要素信息都将直接汇总至法院审判管理系统中。法官在庭审中根据双方填写的要素内容对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对事实、损失等予以认定,最后,利用审判管理系统一键生成表格式裁判文书。(祁宏亮)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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