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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案件兼顾执行 化解矛盾善始善终

发布时间:2023-06-07 15:39:58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孤山法庭成功调解多起合同及婚姻家庭纠纷,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当庭履行给付义务,真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案例一:靖江某中介机构与李某中介合同纠纷

2022年9月,李某通过靖江某中介机构的介绍,向案外人周某购买房屋,三方签订了房屋购买协议,其中关于中介费约定为20000元且均由李某向中介机构支付。后因在房屋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李某未按时给付中介费,双方致起讼争。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案件标的较小,但是双方当事人有“斗气”倾向,遂采取“背靠背谈心、面对面诠释”的方法,向当事人进行说理、分析,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通过调解,后双方均意识到自身不足,李某当庭履行给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二:林某与张某离婚纠纷

林某与张某于1999年相识并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近年来因房屋拆迁问题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林某遂诉至本院,要求与张某离婚。

在庭前调解时,法官了解到双方均愿意离婚,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双方意见差距较大。经过法官耐心疏导和沟通,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张某向林某一次性支付20万元、林某放弃对房屋享有的份额。然双方均已年过古稀,不会使用网上银行等转账方式,表示要以现金方式支付。因当庭交付的金额较大、清点时间较长,法官特建议双方各带一名亲属参与调解、清点。调解当日,张某按照约定将20万元现金带至法庭,双方在法官的指引下签署调解协议并现场清点案款。

案例三:常某与蒋某离婚纠纷

2022年1月常某与蒋某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至今未生育子女。常某认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几乎未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与蒋某离婚,并要求其返还彩礼5万元。

调解过程中,蒋某对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持异议,但是其对于返还彩礼的诉请不予认可。双方据理力争,均表示决不让步。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后,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释法析理,从案件事实方面层层分析。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返还原告彩礼25000元及笔记本电脑一台。

长期以来,孤山法庭始终秉持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能够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引导当事人将矛盾纠纷彻底解决,避免了不必要的后续司法程序,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可,真正践行了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 (靖江市人民法院 黄倩云)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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