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对2022年度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50个)和个人(50名)进行表彰,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全市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表彰为“2022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淮安市法院胡思远同志被表彰为“2022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
下一步,淮安中院将牢固树立“人人、事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坚持不懈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坚定不移扛牢服务大局第一职责,以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力度与温度的结合,奋力交出司法助推“四最”营商环境建设的优异答卷。(陈俊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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