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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五字诀”助力涉众型非法集资案执行

发布时间:2023-05-29 18:15:55 来源:中国报道

海门法院充分认识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的重要性,依法维护受损群众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统筹考虑退赃退赔问题的有效处置,提升追赃挽损实效,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以“五字诀”推动涉众型非法集资案加快执行。

“专”字当头,成立专案专班。对于涉某公司非法集资案,由相关部门组成执行工作大专班,定期召开专班会议,研判问题,提出对策,破难题,攻难关,部署相关工作。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执行局内部挑选精兵强将组成小专班进行专项攻坚,并由分管院长牵头,每月召开专班例会,论证工作方案和操作细节,推进工作进度。专班目前已执行到位11162万元,其中涉某公司非法集资案已向1477名集资参与人有序发放案款7348万元。

“快”字为先,快速变现财物。加强财产刑执行的信息沟通与联络,重点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力度,及时摸清所查控财产状况及缴纳保证金情况,减少调查环节,对已查控的财产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对于需处置的不动产、车辆等,用活用好询价、定价规则;对于字画、玉石等财产,综合运用询价、专家鉴定等方式,综合评价并经合议后得出市场价值,着力解决评估鉴定难问题;对于小额动产,创新无保留价拍卖规则,以缩短处置周期。

“增”字为要,清收对外债权。某些公司通过“手拉手”合作社对外放贷,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经刑庭审查确认后,出具刑事裁定书,直接从债务人处追缴;执行局根据该裁定将该债务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对其所有财产予以执行。对于案外共有权人主张购买的共有财产,构建财产权属异议审查、听证机制。对于因经营、投资等复杂商业活动形成的对外债权,及时协商,进行清收、追偿。最大限度加大执行力度,增加执行到位金额,提高集资参与人受偿比例。

“实”字为本,依实公开发款。对于庭审结束执行开始后才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只要证据确实并能说明迟报事由,经合议庭审查确认无疑的,依实纳入发赃对象。对于隐名集资参与人,如能确证其与名义集资参与人之间存在着委托集资参与行为,亦依实纳入发脏对象。对于单位普通员工,如内勤、保洁、安保等,只要其未发展客户参与非法集资,则按照普通集资参与人确认退赔金额。退赔时以追回变现的财产为限,以确认受损金额的多数被害人利益为考量,保证受偿比例一致,公开、公平发款。

“稳”字为基,畅通信访渠道。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普遍存在集资参与人挽回损失的诉求与实际损失之间差距悬殊的困境,集资参与人信访往往贯穿诉讼、执行全过程。落实专职人员接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质疑者权利原则,对于发款金额等提出质疑者,允许其充分举证、维护自身权益。通过面对面听取意见、面对面释法明理、面对面答复反馈的方式,听取信访人的诉求,深入浅出解答法律理解上的盲区,诚心诚意对信访人答复反馈。同时推举各微信群群主全程参与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执行工作,详细了解执行进展,既有利于消除群众疑虑,也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大有裨益。(范刘红)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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