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人民法院报》:打造高质量环境资源司法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22-09-19 12:47:4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戴欢来)打造高质量环境资源司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必然要求。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充分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高质量环境资源司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必然要求。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促进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和自然资源的合法利用。强化刑事打击职能。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强化民事调节职能。严格执行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者的民事侵权责任,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在蓝天、碧水、净土等良好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强化行政监督职能。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对于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作用,依法支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履职。强化公益诉讼职能。支持检察机关、其他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依靠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等制度优势,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维护环境公共权益。

要始终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发展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协同共生的辩证关系,以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以保障发展反哺环境改善。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严格按照《昆明宣言》要求,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依法严惩涉长江、黄河等重要水体的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污违法犯罪案件,切实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生命河。加大服务绿色发展力度。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环境资源责任承担方式,通过建立技改抵扣、分期付款、环境保护禁令等方式,既依法严惩企业排污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又兼顾企业正常发展需求,最大限度实现双赢效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污染耕地等违法犯罪,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环保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审判进村居、进园区、进校区、进景区“四进”活动,让环保法治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

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破解当前制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难题的重要法宝。注重体制机制改革。始终坚持党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建立符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向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律的新型环境资源审判体制;通过实行生态功能区集中管辖,促进生态环境整体保护;通过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着重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注重审判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全链条追责、生态环境损失整体性认定等裁判规则,以此提高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成本。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法庭技术顾问、专家人民陪审员制度,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注重执行方式改革。推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执行机制,设立生态修复资金专项账户,将生态赔偿款项用于鸟类保护、水体整治、植被改善等,灵活运用增殖放流、劳务代偿、补种复绿等责任承担方式,让受损生态再换新颜,推动恢复性司法裁判落到实处。

要始终坚持协作联动。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环境资源审判必须坚持一体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理念,加强司法协作、司法联动、司法公开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从而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突出内部协作。建立跨域立案协作机制,起诉人所在地法院没有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权的,可通过网上立案系统申请立案,所在地法院应当提供诉讼指导,实现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建立巡回审理协作机制,依托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一体化平台,为集中管辖法院巡回审理提供全面保障。建立案件执行协作机制。明确协作执行范围、方式及具体要求,全面落实人员控制、财产查控等委托事项,逐步实现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突出外部联动。环境保护靠法院单打独斗难以有效开展,必须多维度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沟通,建立健全工作联动、矛盾联排、纠纷联处机制,进一步织密司法保护网络。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实现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无缝对接、高效衔接、双向链接。突出司法公开。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积极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定期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要始终坚持队伍建设。环境资源审判具有专业性、复杂性特点,人才至关重要。以政治建设为魂。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引导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业务能力为本。环资审判跨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门类,涉及国内法、国际公约、法律判断、技术判断等多个领域,要通过业务技能培训、深化院校合作、以老带新、上派下挂等多种途径,着力培养环资审判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群众工作等综合能力。以司法调研为要。将调研作为破解环境司法难题的重要抓手,认真分析环境资源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解决,推动环境资源司法更高水平发展。大力实施精品案例工程,打造更多环境资源审判精品案例,进一步放大环境司法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

责任编辑:石勇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