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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智护网:“跑分”团伙38人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审

发布时间:2023-05-19 11:51:02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高港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冬等38人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冬、王某鹏、王某伟至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寺巷街道、扬州市江都区等地,通过从事劳务中介工作的被告人王某许、杨某等人组织、招募人员跑分。王某冬等人在确定胡某某、曹某某等跑分人员提供的银行卡系一类卡且绑定微信、支付宝,能够正常转账的情况下,联系上游人员将违法所得转入跑分人员账户,并由井某某、高某某等人操作转入上游人员指定的账户,跑分人员在现场提供人脸和指纹识别等帮助。对因限额等原因无法转移的资金,王某冬等人安排去银行取现。为防止跑分人员携款离开,被告人景某等人在现场看守。2021年9月至11月间,该犯罪团伙接收并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共计人民币2400余万元,其中已查明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资金共计人民币538万余元,涉及全国260余名被害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冬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资金,仍接收并帮助转移,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围绕定罪量刑情节,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法院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深化,各类传统犯罪利用互联网蔓延,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的重大风险之一。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网络管理秩序,高港法院众智护网,重拳惩治网络犯罪,将不断深化打击网上突出违法犯罪和网络乱象,增强人民群众的网上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高港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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