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通过推动强制拍卖房产,成功促成双方和解,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两案全部义务。
季某、解某与贾某买卖合同纠纷两案,均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贾某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季某、解某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执行法官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表示暂无履行能力。
见被执行人无履行意向,执行法官决定以强制拍卖被执行人房产作为突破口。随后,法院依法作出拍卖裁定,并告知被执行人房产拍卖的利弊以及法律风险,此时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希望与两申请执行人和解履行,能够暂缓拍卖程序。
经执行法官多次与两申请执行人沟通,两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一周的宽限期,被执行人在三日内即主动履行了两案的全部执行款9万余元。至此,两案顺利执结。
“司法拍卖”执行措施,是众多强制执行措施的一种。“善意执行”是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将会重拳铁腕与善意执行双管齐下、攻坚克难,努力将申请执行人手中的“白纸黑字”转化为“真金白银”。(钱鑫)
责任编辑:石勇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