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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建设工程类案件诉前调解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23-05-09 09:06:35 来源:中国报道

近两年,海门法院受理建设工程类案件增幅明显,为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并完成诉讼前端繁简纠纷的“过滤”,该院积极构建以诉前调解为先导、以专业化审判为支撑的建设工程纠纷“诉前调解+”机制,诉前案件由建设工程专业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指导,法官助理直接组织调解,并完成相关鉴定、保全、证据交换等,不断加强与诉讼程序的纵向衔接。今年1—4月份,该院共计受理建设工程诉前调解案件113件,调解27件、撤诉14件,成功化解案件占比36.28%,诉前调解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诉前时限管理,快速调解。建工案件标的大、争项多、审理周期长,而诉前调解程序最大的优势在于速度快、成本低,可以很大程度上为当事人纾困。围绕双方争议的应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及方式、开票、工程资料移交等事宜进行电话调解,并以此为基础组织促成面对面调解。

二是诉前完成部分审判辅助工作。在诉前阶段解决送达问题,确认全部诉讼参与人的送达信息;其次,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诉前完成证据交换,固定无争议事实,并将诉前听证笔录作为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除成功化解的案件外,诉前完成证据交换案件占比23%;

三是规范诉前鉴定流程,进一步强化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向当事人释明诉前鉴定的时间、费用、后果等,鉴定材料的提交、质证均严格遵守时点规定,做好鉴定全流程管理;借助诉前鉴定结论助推调解,引导当事人合理调整诉求,未达成调解的及时导入诉讼,最大程度压缩建工案件的审理期限。(周旋 周海云)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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