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委托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苏卫法规〔2022〕37号)要求,从5月1日起,淮安市行政审批局不再负责审批涉水产品卫生许可事项,市卫健委受省卫健委委托全面负责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具体承担该项事务。
2023年4月28日,淮安市卫健委和市行政审批局在审批窗口完成涉水产品许可事权交接。淮安市卫生监督所许可审查科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事权调整工作的通知》(淮卫办字〔2023〕24号)要求,及时维护服务指南,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确保移交事项无缝衔接,以更加高效的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淮安市卫生监督所 刘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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