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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拘联动——让失信者再添“紧箍咒”

发布时间:2023-04-25 10:10:10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兴化法院执行局与拘留所运用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

联动节约资源。4月10日上午,拘留所值班所长宋传章在工作中发现,行政拘留人员王某某正是兴化法院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遂及时将相关信息发送到联动对接系统。

办理相关案件的执行干警接到信息后,迅速查阅案卷材料,进一步核对身份信息,了解被执行人王某某行政拘留届满时间,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及时制作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实施司法拘留的相关法律文书,并于王某某行政拘留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拘留所。拘留所在办理王某某行政拘留期限届满解除拘留手续的同时,实施司法拘留收拘程序,从而减少了查找、拘传、送拘等一系列环节,极大的节省了司法资源。

调解提升效率。除了部分被执行人诚信缺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大多数执行案件当事人之间纠纷由来已久,矛盾十分突出,难以自身化解。而拘留所管教干警的及时介入,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极大的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

4月14日,被执行人王某某行政拘留期限届满,司法拘留期限开始。在拘留所干警教育引导下,4月17日上午,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协商,并履行部分偿付义务,得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认可。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后,张某某向法院提交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和解促进安定。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修补被破坏了的生产生活秩序。因此,追求案件执毕事了,是一切执行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鉴于被执行人王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履行部分义务,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认可,并积极缴清案件执行费,经执行合议庭合议,报相关领导批准,提前解除了对王某某的司法拘留。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被执行人王某某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对此都感到满意。(史堂荣)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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