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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在全国首推地标协同保护机制

发布时间:2023-04-21 17:12:40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赵大为 董杰)淮安蒲菜、洪泽湖大闸蟹、盱眙龙虾……这些深入人心的地理标志商标,淮安目前已经有130件,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地理标志商标已经成为淮安发展的独特优势,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4月21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为这些“地标名片”联手加上“保护罩”。据了解,淮安此次“联手”保护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

市法院副院长尤铁梅在发布会上强调,地理标志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是推动外贸外交的重要领域,是保护和传承传统优秀文化的鲜活载体,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为推动我市特色产业发展,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淮安市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为目标,基于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业务合作和统筹协调,联合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旨在推动地理标志全链条保护,更好发挥地理标志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传承传统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的制度性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围绕《实施意见》精神,继续聚焦淮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持续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大胆创新涉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努力为淮安地理标志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孙坚解读了涉司法保护措施。优化地理标志案件审理模式,合理分配地理标志案件举证责任,依法支持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建立涉地理标志案件绿色通道,深化拓展线上+线下立案渠道,为地理标志权益人提供“一窗通办”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组建专业团队,进一步优化案件繁简分流,实现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案件优质高效审理。及时有效阻遏地理标志领域侵权行为。依法严惩侵犯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罚威慑、预防和矫正功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徐玉明解读了涉行政保护措施。即加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打击伪造或者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规范在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中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依托现有的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密切与地理标志产品销售集散地、网络平台企业总部所在地等属地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侵权假冒线索、监管标准、保护信息的互联互通。深入开展特色产品普查工作,整合挖掘特色产品资源,加大对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帮扶力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明显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群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明东在发布会上指出,今天市中院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开启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的新征程。进一步凝聚协同执法司法共识,需要完善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充分依托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形成线上线下联动解纷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调解组织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化解矛盾,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优化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和知识产权案件反馈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落实相关工作。加大对已经纳入市人大2023年立法计划的《淮安市地理标志条例》的研究,共同推进全市地理标志保护地方立法。下一步,市知识产权局将强化行政司法协同,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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