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第二批专利复审无效优先审查试点单位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提升快速确权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专利复审无效多模式审理试点单位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2〕955 号)要求,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开通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通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广东省及周边地区的以下主体:
(一)专利复审案件请求人;
(二)专利无效宣告案件请求人;
(三)专利权人;
(四)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
二、申请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案件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
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三、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需加盖公章;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三)符合优先审查请求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提交要求
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六号)相关规定的专利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材料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复审与无效(gdwq.gpic.gd.cn)向我中心报送。
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报送并进入优先审查通道的专利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可加快审查流程、缩短审查周期,并享受如下便利:(一)专利无效宣告案件驻场审理和远程视频口头审理;(二)专利无效宣告案件与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联合审理;(三)专利无效宣告案件与司法裁判联合审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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