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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扣押豪车后,被执行人如数交了钱

发布时间:2023-04-06 16:50:1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你承办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公安部门已查控到车辆,执勤民警电话及定位已发至你移动办案终端。”近日,海门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财产查控指令,立即前往查处。

今年2月,海门法院依法判决由被执行人陈某某、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龚某某货款67万元及利息、诉讼费5251元。因陈某某、陈某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龚某某向海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采取查控措施,通过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对两被执行人名下资产予以冻结、查封。经研判:两被执行人银行、微信账户仅有零星存款,名下房产均为商业产权且有最高额抵押,结合房产市值及市场环境、过户费用等因素,通过现金或房产完全执行到位几乎不可能。

执行干警核查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两辆豪华汽车,分别为保时捷越野车和奥迪轿车。经进一步调查,有处置价值。执行干警立刻通过财产查控组向公安机关发起协助扣车请求。

执行干警接到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后,立即前往查处。十分钟后,执行干警及司法警察到达现场,被执行人陈某以申请人未能开具发票为由,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再次向陈某释法说理,为其分析抗拒执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劝导其积极配合执行。最终,陈某主动交出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涉案车辆得以顺利扣押。

次日,数次“爽约”的被执行人陈某准时到庭接受执行谈话,表示愿意全力配合、全案履行,请求法院适当给予履行期限。

5日后,被执行人陈某一次性清偿案款53万元,并缴纳该案诉讼费5251元、执行费9100元,加之扣车后被执行人自行向申请人龚某某履行的10多万元,至此,自扣车到履行完毕历时仅一周,该案全案执行完毕。

车辆一直是执行工作中财产查控重点关注对象,但碍于其“动”产特性,通常查封多,实际控制少,无法推进后续处置工作。今年1月,海门法院与海门公安局联合发文,完善联动协作机制,“疏通”机动车无法实际控制的执行“痛点”。今年以来,通过公安交警部门协助查扣车辆,执行工作推进效果显著。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扩大机动车行驶轨迹的布控范围,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高梅)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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