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深夜十点高港法院调解员陈义华的手机收到了当事人老丁的一条短信,“陈法官,您好,打扰你了,今天欠我们钱的老板又爽约,没有来法院调解,我们四个人的血汗钱什么时候能要回来,我们心里着急啊。”
老丁之所以如此焦心,是因为他与三名工友的讨薪之路实在不易。
去年12月,被拖欠工资之初,他们在法援律师及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追回了部分工资,但仍剩余一些工资多次追讨未果。无奈下,他们将工程分包方、总承包单位诉至高港法院。
立案法官与法援律师沟通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了让工人尽快拿到工资,认为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是较快的途径。
然而,分包方一而再再而三地爽约,调解时间一拖再拖。
眼见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调解员只得做两手打算:一方面,将诉前调解作结案处理转诉讼立案,另一方面,为了尽可能让工人们尽快拿到工资,他还继续与被告电话沟通,期望为工人们减轻诉累。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用工方代表终于在17号下午来到了法院。调解室里,调解员首先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向其进行释明,若其坚持不支付工人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后,将依法对其进行追偿。见用工方代表不为所动,调解员又告知他案件已经正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如果被告缺席庭审,法官将对该案缺席审判,判决后仍不履行的,可能会面临限高纳失的不利后果,还将额外支付诉讼费、执行费和迟延履行金。
最终,分包方思量再三,当场向四位工人支付了全部欠付工资。确认款项到账后,四位工人向调解员致谢,并专程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向我院立案法官送上自己的谢意。(高港法院)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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