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赵芹 报道)8月22日下午,东台法院环资庭赴大丰法院南阳法庭,对一起行政纠纷开展巡回审理,促成双方纠纷实质性化解,当事人自愿撤回起诉。
2019年,盐城市大丰区出台了改善农村住房条件补助的优惠政策。在原告顾某某具有农房条件改善意愿的基础上,被告大丰区某镇政府委托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公司对原告的房屋进行评估,但顾某某对评估补偿费用不满,多次协调未果后,顾某某一纸诉状将镇政府诉至法院。
东台法院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发现案情并不复杂,于是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协调。根据近期盐城中院关于开展“百庭千案进基层”巡回审理活动要求,并与纠纷属地法院协调,承办法官将庭审地点安排在顾某某家附近的大丰法院南阳法庭。
庭审中,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发表了各自意见,被告出庭负责人就改善农村住房条件补助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已有证据,继续组织双方协调,居中引导双方从法理、事理、情理等多个角度和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对待本案纠纷。双方经过冷静、充分的沟通交流,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镇政府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对顾某某的权益给予充分保障,顾某某也主动纠正自己原先诉求中的不合理内容,并当场向法官申请撤诉。至此,这起农房改造补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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