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守护好长江母亲河的碧波绿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两周年来临之际,高港法院与长航公安局、泰州海事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润高新法护长江”主题活动。
2月27日下午,高港法院工作人员在泰州港码头,向码头工作人员宣传《长江保护法》,加深人民群众对长江大保护的理解,认识到保护水生生物、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及时性。随后,一行人员乘坐公安巡逻艇开展首次联合巡查,踏江而行,现场感受长江生态环境的变化,听取近年来打击非法采砂、长江禁渔的工作成果,重点对江面、水岸环境面貌等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停靠在长江高港段的船舶随机登船检查,近距离观看船舱构造,了解船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流程,发放长江保护法船员读本。各参与单位同时围绕如何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联动、深化水生态保护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共识。
长江保护,利在千秋。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区法院长江保护法宣传方案及工作清单》,充分利用好法院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与渠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专题专栏报道等方式,多渠道多路径开展宣传,帮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长江保护法》,营造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长江保护法治理念,呼吁大家协力守护一江水,共同缔造新画卷。(韩燕)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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