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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薪”行动——高港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03-17 15:28:04 来源:中国报道

今年一月,距离农历新年还有4天,为让涉农民工案件及其他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安“薪”过年,1月17日晚6时30分,随着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伟一声铿锵有力的“出发!”,高港法院 “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暖薪行动”正式打响,执行局、法警队20余名干警分赴执行现场。

现场一

陈某与泰州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一案,被执行人泰州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工资8015元,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本院向被执行人泰州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材料,被执行人置若罔闻即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无固定经营场所,公司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针对被执行人泰州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高港法院拟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某实施拘传,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人员到达李某位于康居新城东苑的住所后,其本人并不在家,承办人对其家属说明情况后,留置送达传票,责令李某至法院处理案件。

现场二

申请执行人谢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因交通事故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郑某应当给付谢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车辆维修费、拖车费合计12332.92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主动履行义务。执行人员来到郑某住所后,敲门无人应答,其邻居讲她可能年前不会回来。执行人员立即强制开锁,对郑某住所进行搜查,并留下传票。

现场三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利用此次集中执行的机会,主动查找被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今晚正在某处打牌,遂与承办法官联系,执行人员驱车赶往翟某所在位置。翟某见到执行人员与申请执行人后撒腿就跑,承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见状立即飞奔追上,最终将翟某顺利控制,随即拘传至法院。

成果

本次行动从晚6:30至11点,历时4个多小时,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全程监督执行。共查找被执行人8名,现场拘传被执行人2名,强制搜查住所6处,另有3名被执行人当晚看到法院留下的传票后,第二天上午主动到法院处理案件。最终2起案件实际执结,4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共执行到位18万元。

民生案件是关系到群众生活生计的案件,包括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方方面面。高港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今后,我院将依托区委区政府建立的全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一切资源,通过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切实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提升执行实效。(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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