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通讯员 董玄)3月16日,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对海门法院法警大队妥善处理一起当事人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法院突发事件的工作做法专门作出批示:“有效防范了潜在的司法安全风险,体现了较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专业素养,值得充分肯定!希望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纵深推进‘风险防控责任工程’,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司法安全。”
3月14日,樊某某作为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海门法院安检大厅登记入院。安检员要求其将所有随身物品放在置物盒内过X光机检查,安检员发现其掏出的钥匙圈上挂有疑似刀具,第一时间进行人、物分离,向值班法警报告。经检查,刀具为带有血槽的开刃匕首,刀身长约 10厘米,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确定为管制刀具。值班法警立即收缴刀具,出具暂扣清单。樊某某表示该刀具一直随身携带,用于防身,并无主观恶意携带至法院,且认错悔过,愿意服从法院处罚,并承诺不会影响法院正常工作。法警大队决定对樊某某进行了训诫。
今年以来,海门法院法警大队进一步规范安全检查工作,坚持处突工作前置的工作理念,守好人民法院司法安全第一道防线,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法院及人民法庭安检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安检能力培训。召开全院司法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树立司法安全“全院一盘棋”理念,把司法安全纳入审务督察的规定动作;安排安保人员进行安全规范学习,抄写条例规定,使其明确工作职责,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定期组织警员赴基层法庭进行业务帮带指导,加强司法安全业务培训和轮岗培训,全面提高人民法庭司法安全工作能力。
二是发挥“司法警务安全工作群”实时督导即时解决的风险防控快速响应效应。法警大队充分利用全市智慧警务系统、法警监控智慧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落实警务值班制度,加强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每天在工作群内对安保规范履职情况进行汇报,警队领导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对法庭安保情况进行督查,并在群内通报;同时,将督导通报与部门工作综合绩效中的“司法安全”考核细则挂钩,压紧压实“司法安全”工作责任,纵深推进“风险防控责任工程”。
三是完善法院本部、人民法庭的应急值班备勤工作。健全完善值班备勤机制,由大队领导带班,以警组为单位进行日常值班备勤,负责协助机关安全、维护审判工作秩序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市中院法警支队关于司法警察带装巡查工作要求,加强对审判法庭、信访窗口、诉讼服务中心等重点区域安全巡查,确保安全不留死角,确保“大事小事都不出”。
四是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形势分析工作。由司法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始终盯好重点工作、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时刻盯住敏感案件、敏感时节、敏感人群;统筹法警、安保、信访接待、案件承办人等院内力量联动处置,必要时联合公安、司法、卫生、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处置,增强横向纵向互联互帮,建立纵横交错的安全网络体系。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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