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张麒兵)3月6日,淮阴区法院徐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王某与被告蒋某是同村村民,双方于2009年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蒋某将自家老宅及屋外的厕所一并转让给王某。后因双方发生纠纷,蒋某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厕所拆除,导致矛盾激化。王某向蒋某索赔未果,于是到法院起诉,要求蒋某承担侵权责任。
徐溜法庭彭德宝庭长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情。为了更好地查清事实,彭庭长还邀请当地村干部一同前往实地进行调查,为案件后续审理打下坚实基础。开庭现场,原、被告对抗情绪激烈,调解工作一时难以开展。彭庭长耐心引导双方表达自己的主张,让他们释放情绪、平复心情。随后,彭法官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原被告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劝说双方以和为贵、化解纠纷。
最终,原被告各退一步,被告当庭向原告道歉并赔偿损失,原告也与被告握手言和,案件顺利调解。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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