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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盲道帮上“盲”——“廌暖人心”小队寒假社会实践纪实

发布时间:2023-03-02 20:56:16 来源:中国报道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于视障群体权益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在保障视障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之余,还通过立法和出台相关政策,努力构建盲人友好型社会,提升视障群体在公共生活的便利性。但是令人尴尬的是,盲道上看不到盲人,这已成为社会大众的普遍印象。盲人去哪了?盲道为何帮不上“盲”?

2023年寒假期间,“廌暖人心”寒假社会实践小队以身边的盲道设施建设情况以及视障人群合法权益的保障为主题,实地考察居住地(厦门、福州)的盲道设施建设情况并对居民进行随机采访,切身探究盲道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努力探索未来盲道保护的可行性路径。

该实践小组以此为出发点,在实地考察视障人士权益保障相关基础设施的,通过对现实情况的分析和相关单位的走访,探究我国基层对于视障人士权益保障情况,从而针对现实中各项情况做出合理评估,总结当地成功经验向外推广;同时发现现实中对于视障人士权益保障不周之处,提出可行对策促进当地情况改善。

现状:设计缺陷导致盲道利用率低

在此次实践调研中,实践队成员发现当前城市盲道设施建设中,人流量较大的人行道盲道设施建设较为完善,大部分可以见到有划分专门的盲道区域,并用不同颜色进行区分;在公共场所如医院,公园,也有专门的盲道贯穿始终。

但是,正如北京市市残联组织联络部主任王静奎所言,“盲道在我国多数城市的遭遇基本都是一样的。坦率地说,盲道利用率是非常低的,北京也不例外。一个盲人如果仅走盲道的话,可能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根本出不了家门,因为家门口并没有盲道,小区内盲道也很少。二是出了家门,总是围着马路转,永远到不了他想到的地方。三是出去了但回不了家。因为盲道没有形成闭合的系统,有很多断点。”

实践队成员发现,实际情况中盲道依旧存在部分问题。首先,盲道设计和规划不完善,盲道设施存在不连续、线形曲折、中部截断的情况,不利于视障人士的顺利出行。其次,盲道设施存在被电动车、共享单车、自行车等小型车辆,以及部分小型建筑物侵占的现象,导致其失去其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甚至成为了盲人人身安全的重要威胁因素。最后,盲道缺乏及时的管理和维护,在考察过程中发现部分路段存在盲道的断裂和破碎现象。

问题:公众意识缺失导致立法不足

其实,盲道帮不上“盲”,这背后主要折射出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社会公众意识缺乏,残障群体自身监督力量不足,出现“法不责众”的困境,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不明晰,难以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等等;另一方面是无障碍设施法律供给不足,实施细则和执法主体缺位,后续监管不力。

从我国交通无障碍法规体系的现状来看,当前立法体系还不够完善,法律文件主要是原则性条文,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属于“软法律”的政策文件,层级比较低,不具备法律强制力。虽然制定了一系列无障碍技术标准,但法律与标准之间的关联度较低,实施力度不强。

建议:政府牵头社会引导

如何让盲道帮上“盲”?针对如何解决当前盲道设施建设的困境,“廌暖人心”寒假社会实践小队成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制定监管盲道设计的实施情况的法律规定。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盲道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没有及时对盲道进行保护或维修时,有关主管部门应该责令限期维修。但问题在于,实践中缺乏执行细则,也难以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虽有规定,但规定怎么操作、由谁操作还是空白。我国《无障碍设计规范》对盲道的规定其实是比较细致的,但是目前缺乏对实施情况的监测。盲道的占用、设计不合理等问题离不开监管的缺位,关于监管的具体规定,目前法律中还存在缺失。

发挥政府主体的牵头作用。盲道背后反映的是包括视障人士在内的残疾人面临的无障碍问题,应对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培训,特别是盲道等无障碍公共设施的维护,应当纳入政府有关部门的日常绩效考核中。

拓宽盲道使用者的沟通渠道。对于盲道建设乃至更普遍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即便法律规定得更加详细严格,如果仅从管理角度落实,而缺少“用户视角”,特别是缺乏让残障人士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表达需求、反馈体验、救济损害,具备主张和实现平等交通权利的可行能力。

据了解,我国视障人士数量近两千万,保障视障人士在公共生活中享有基本的便利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2021年中国残联印发《关于印发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目标是到2025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无障碍人文环境不断优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2035年实现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无障碍环境奠定基础。“廌暖人心”寒假社会实践小队将持续深入调研,为建设盲人友好型社会贡献青春力量。(袁婷婷)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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