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孩子生活的钱,我应该给……”

发布时间:2023-03-02 10:59:5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于泽晶 祝文秀)近日,盱眙法院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夏某是申请执行人的父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直不尽其作为父亲的抚养义务,导致其妻子纪某代表儿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经过法院调解,最终夏某同意每月给付800元抚养费给儿子,但却一直未主动履行,由此导致纠纷进行执行程序。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单军查看卷宗发现涉案金额并不大,便主动与夏某进行联系,夏某表示并不是不愿意给自己儿子抚养费,主要是年纪也大了,经济实在是困难。此后,单军几次与夏某电话联系并进行疏导,最终夏某主动打电话过来要求给付执行款项,他说:“法官,我想明白了。这也不是别的钱,是我自己孩子生活的钱,我应该给。”

我们常说“司法为民”,为民就要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执法固然应有力度,但是也不能缺乏温度与温情。本案中,执行干警采取劝导的方式化解纠纷充分展现了执行智慧,在保障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同时,进一步彰显了执行温度。

责任编辑:石勇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