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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法院三人获市委政法委表彰

发布时间:2023-02-24 12:36:30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栾艺伟)2月22日,靖江市委政法委发文表彰一批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网格化社会治理优秀工作者和十佳政法卫士。靖江法院立案庭庭长赵国芹被表彰为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斜桥法庭员额法官熊娇、执行局执行助理夏黄斌被表彰为2022年度十佳政法卫士。

赵国芹,女,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7月生,现为靖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自1988年12月至法院工作以来,赵国芹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神圣使命。2019年9月以来,她立足诉讼服务前沿,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立案信访工作;她自觉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她主动承接疑难案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指导并参与诉前调解;她注重团结,与干警协调好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先后被市委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服务群众标兵”等。

熊娇,199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靖江市人民法院斜桥人民法庭员额法官。工作十年来,她始终坚守审判一线工作岗位,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勤勉、踏实、耐心的工作态度和平和、上进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履行法官神圣职责。她主审各类民商事案件,每年审结案件数量均位于前列,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调判结合”的工作方法,力求案结事了,多次收到当事人寄来的感谢信及锦旗。在履行好审判职责的同时她善于总结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获得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优秀奖,并有多篇调研文章被省级报刊采用。

夏黄斌自2014年进入靖江法院以来,在执行局先后从事书记员、法官助理工作。2018年起他开始办理执行案件资产处置工作。他始终秉持“执行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的理念,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注重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有机结合,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办实、办细、办好。在执行某房地产企业作为多个被执行人的案件时,他通过对该企业债务进行分析,发现大多是因延期办证导致的违约金,不存在涉民生等特殊债权。为了避免企业因流动资金账户被封导致严重后果,他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将查封对象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和贷款账户变更为该房企相应价值的不动产,在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最终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债权人本息也都得以清偿。9年来,他从一个执行战线新兵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用实际行动将“纸上判决”兑现成“真金白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斗志;是一座灯塔,指引方向。靖江法院全体干警将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持续提升争先创优精气神,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忠诚担当、履职尽责,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靖江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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