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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上班第一天 执行和解到深夜

发布时间:2023-02-01 15:58:3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王霞)“法官,您好,我是申请人卞某的儿子,我现在看到了被执行人金某,希望你们能够过来一下。” 1月29日下午5时,在结束了一天的春训之后,靖江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王毅接到了当事人打来的电话,卞某称双方当事人现在都在如皋,希望法官能够帮助做工作,尽快执行到位。

该案系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步行中的卞某发生了碰撞,造成卞某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卞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法院判决金某赔偿卞某事故损失28.6万元。但金某未能主动履行,卞某向靖江法院申请执行,经查控,仅发现金某名下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价值3万元的保险,并进行了冻结,未发现金某名下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春节假期后的第一天下午,卞某发现了被执行人金某的行踪,但双方协商未果,后卞某电话联系法院执行局,虽然已经临近下班时间,但王毅在接到电话之后立即行动起来,要求金某至法院执行局来协商案件,金某在电话里表示,因为其母亲明天要做手术,今晚他本人无法前来靖江法院,为了表明其解决问题的诚意,他让其儿子和妻子先行协商,待母亲手术之后,他本人一定到法院来解决此事。考虑到金某的特殊情况,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王毅同意了金某的请求。当晚七点半,双方当事人至靖江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经过王毅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晚上十点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商定下周由金某先行支付三万元再进行执行和解。离开法院时,卞某对王毅及时高效的行动和耐心细致的调解表示了肯定。

开年就是开工,开工就要实干。靖江法院执行局将认真贯彻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锦华对执行局的新年寄语“从第一天抓起”,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新一年的工作,以实际行动再创执行工作新佳绩。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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