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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法院:清晨6:30,你的法院叫醒服务已到位!

发布时间:2022-08-24 12:34:5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黄琦)为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案件。8月23日清晨5:45,兴化法院28名执行干警奔赴城区及各乡镇,开展清晨集中执行。

2019年12月,被告高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经交警大队认定,高某某负全部责任。后经法院判决,高某某需给付王某某17万余元的赔偿金。虽然有了判决书,但赔偿金一分没见着,万般无奈的王某某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30,执行干警敲响了高某家的大门,睡眼惺忪的高某成为今天第一个享受“叫醒服务”的被执行人。没睡醒可以赖床,但法定义务不是想赖就可以赖掉的。

高某被拘传至法院后,依然没有任何履行的意愿,他表示现在自己资金周转困难,且赔偿金太多了,只愿意给付14万元,就这14万元还要跟亲戚朋友借才能有。王某考虑到大家都是一个镇上的,同意减免1万元。眼看着已经过12点了,高某还是不接受王某的方案,王某只得先行离开法院。

虽然申请人放弃调解,但执行干警顾超却没“死心”,他决定做最后的努力。在最后的谈话中,顾超苦心劝解道:“事情总要解决,‘拖’不是个办法,如果今天没有结果,等你从拘留所出来后,还是要给付这笔钱。你才20几岁,现在已经上了黑名单了,对你的出行、生活、就业都有很大影响,为了这十几万,值得吗?”高某低下了头,承诺一周内履行完毕。

顾超随即打电话通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听到调解结果后一个劲地在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同时也同意了高某的请求,决定给对方一个机会。

2019年6月,兴化某不锈钢制品厂因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被处以停止使用该起重机械,并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但该公司只履行了一万元,余款久拖不决,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规定加处二万元滞纳金。

当执行干警到达该不锈钢制品厂时,被告知经营者刘某某出差在外。为尽早帮助该企业修复信用,执行干警一行随即来到该村村委会,通过村干部找到了刘某某的父母,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以及村干部的帮助协调,两位老人当场代为给付了2万元罚款金。考虑到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该企业延缓缴纳加处的二万元滞纳金。

今后,兴化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清晨执行”等错时执行行动,不断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面对被执行人的花招不断,法院的执行方式也将持续升级。兴化法院在这里提醒各被执行人,“叫醒服务”只是开始,赖了这么久,该醒醒了!要想睡得安稳,过得安心,请尽早履行!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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