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彭昌峰 张新松)根据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的通知》(淮发改办〔2019〕225号)精神,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初六)起步价可加收最高不超过5元。春节7天假期,淮安市区出租汽车运价每单加收不超过5元,即起步价为14.6元,加收的5元通过计价器直接加收,节后价格会自动恢复。另外,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广大市民在乘坐出租车(网约车)时应主动佩戴好口罩。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明码标价及计价器调整等工作,严格执行出租汽车打表收费制度,淮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强化巡游出租汽车价格行为管理,做好假日期间投诉处理等工作,严查短途拒载、强行拼客、网约车线下揽客、不在核定站点候客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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