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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镇:“四个一”措施助推“党建+光伏”

发布时间:2022-12-30 10:07:4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陈雄)近年来,幸福镇通过打造一个平台、明确一个主体、聚焦一个产业、用活一套机制等“四个一”措施,持续推进“党建+光伏+集体经济+N”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打造“政、企、村”互联互通平台。

为保证幸福镇光伏发电项目起好步、开好头,成立了幸福镇新材料光伏产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工作专班,确保在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实现一体推进。同时镇党委定期听取研究光伏发电项目情况。

二、突出重点带动,明确运营主体。

在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幸福镇在做好项目涉及地块面积、群众意愿、路线规划的基础上,重点瞄准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此,镇级工作专班成员到项目涉及行政村,对本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转情况进行调研,并将其明确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N”发展模式的运营主体,同时将云县农宝中药材种植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中药材”运营模式的合作方。

三、结合实际情况,聚焦重点优势产业。

在明确运营主体及合作方的基础上,由镇党委牵头,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到云县幸福镇红岗山光伏发电项目涉及的邦信村进行调研,初步确定了以“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中药材”的发展模式,即以村党组织领办成立的合作社为载体,引入本地药材种植企业,通过打包种植经营的模式,不仅发展了光伏发电项目区内中药材产业,而且带动当地群众增收,又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由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将项目区涉及的地块用于发展中药材种植,并引进中药材种植企业,结合地块实际情况与合作企业商定中药材种植品种,并以药材种植周期为租赁期限,将项目区内地块出租给合作企业进行中药材种植,在此期间产生的租金收益可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二是村集体探索成立劳务派遣合作社,通过与合作企业签订用工培训协议。明确由劳务派遣合作社负责提供劳务派遣,对所种植药材进行种植管护,合作企业按协议要求传授相关种植管护技术,合作社通过收取务工中介服务费的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

四、严把程序规范,用活机制保障措施。

幸福镇针对前期调研过程发现的土地流转费用支付、项目建设中道路占地以及村集体与企业合作方式等问题,在与县级相关部门、项目业主方积极沟通协调的基础,将建立健全机制保障作为破解问题的关键方式。一是建立合作机制。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原则,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间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方和中药材种植企业,以股份合作的方式,通过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实现“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中药材”的发展模式长期有效进行。二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保底分红+股权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积极与幸福镇光伏发电项目负责人加强沟通对接,明确入股分红相关形式及内容,以村集体、个人等形式入股,鼓励农民变股民。三是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坚持公平公正、民主公开原则,在项目建设、主体确定、合作方式、利益联结等环节中广泛征集意见,落实好“一事一议”制度,确保工作合规合法。四是优化村规民约。将“党建+光伏+集体经济+N”管理模式纳入村规民约进行优化完善,不断规范村民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自治水平。五是完善激励机制。按照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使用相关办法,不断激发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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