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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被欺诈,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09-22 15:06:2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买二手车后,才发现车辆在购买前发生多次交通事故,被多次转让。此种情况下,二手车购买人如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又该如何判决?

基本案情

被告展某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通过某4S店,被告展某向案外人张某收购奥迪牌小轿车一辆。此后,展某将收购的车辆在某4S店维修保养一番后,在抖音等平台宣传进行销售。2024年8月的一天,原告李某看到抖音平台宣传信息,便到被告处商谈购买该二手车事宜。原告询问了解车辆出厂情况以及行程里数等,同时一再向被告强调车辆不能发生过交通事故,如果发生过交通事故,其不会购买。被告向原告承诺该二手车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未遭受泡水等。在此情况下,原告李某与被告展某签订了二手车机动车销售合同一份,主要约定车辆登记信息、车辆过户、车辆价款以及车辆交付等内容。同时,违约条款约定,逾期付款,原告支付违约金为车辆销售价格的5%;特别条款约定,买方已确认此车况以实际车为准,无任何争议,此车无重大事故、无泡水等。该合同签订后,原告李某向被告展某支付了案购车款8.8万元,同时被告展某将案涉车辆交付给原告李某并出具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当日,双方办理案涉车辆的过户登记手续,车辆登记在原告李某名下。二手车购买半年后,2025年2月份,原告因发生剐蹭去维修车辆时,才发现案涉车辆存在“车架校正、B柱有焊接痕迹,曾被更换、维修过”。原告李某经过咨询了解才知道,其购买的二手车有多项维修及更换配件记录,其中如右B柱更换可以认定为大事故车。李某认为其购买二手车被欺诈了,她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展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展某签订的《二手车机动车销售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车辆在出售给原告前,因交通事故导致多项维修及更换配件记录,甚至存在“车架校正、B柱更换维修”等结构性损伤的情况。“车架校正、B柱更换维修”属于车辆安全结构部件,因该部位受损而维修、更换属于《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重大事故车”。该结构性损伤将对消费者选择权的行使产生直接影响,作为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上述情况。展某作为二手车经营者,有义务也应当有能力了解车辆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综上,展某隐瞒了涉案车辆有重大事故,具有销售欺诈的主观过错并实施了销售欺诈行为,显然构成欺诈。原告李某发现案涉车辆存在“车架校正、B柱更换维修”等结构性损伤之后,在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内主张撤销与被告展某签订的《二手车机动车销售合同》并主张被告展某退一赔三,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在扣除车辆折旧费用后,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原告亦应将案涉奥迪牌车辆返还被告展某。

法官说法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二手车销售者欺诈购车人造成的危害巨大,不仅可能损害购车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损害不特定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严惩此种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展某作为二手车经营人,明知车辆在出售前,因交通事故导致多项维修及更换配件记录,甚至存在“车架校正、B柱更换维修”等“重大事故”导致结构性损伤的情况,被告故意隐瞒二手车真实情况,导致原告作出购买该二手车的错误决定,被告展某显然构成欺诈。原告李某有权主张撤销与被告展某签订的《二手车机动车销售合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被告展某退一赔三,即退还原告8.8万元购车款并承担三倍的赔偿。

(淮安区法院 董桂琴)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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