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盐城亭湖法院高效调解亿元合同纠纷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5-08-19 10:06:2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基本案情

某新能源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两份(二标段、四标段),合同金额总计1.2亿余元。合同签订后,某新能源公司向某科技公司支付两笔合同定金800余万元、900余万元,后案涉两工程无法正式施工,两公司均同意解除案涉两份合同,但就定金返还事项发生争议,遂诉至亭湖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减轻双方企业诉累,承办法官考虑到两案具有高度关联性,遂从全局角度出发,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主动牵头将两案一并处理,组织双方企业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通过法庭谈话、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原被告沟通交流,了解到被告愿意解除合同但不愿意退还定金是因其在案涉两合同签订后做了一些前期工作,并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法官在充分研究案件后,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系统梳理,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调解工作渐入正轨。

调解中,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一方面,与原告某新能源公司沟通,如果案件久悬不决,其1700余万元的定金迟迟不能释放,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会产生负面影响,且被告确实为案涉工程与下游企业签订了部分合同并支出了款项;另一方面,与被告某科技公司负责人谈心,向其释明法院理解并认可被告为案涉工程做的前期努力和付出,但是其付出与其截留的1700万定金还是应当权衡利弊,如果不及时返还,会产生非常不利的法律后果。承办法官还劝解双方应体谅彼此的难处,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经过数月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款项支付。至此,两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亭湖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打好高效解纷的“组合拳”,不断锤炼司法护企的“硬功夫”,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