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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射阳法院依法严惩逃避执行行为 被执行人因拒绝报告财产遭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25-08-15 10:25:4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应当如实向法院报告自身财产情况。如果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案情简介

被告李某某与王某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6月,二人向原告袁某某立下借据借款19.5万元,并约定具体还款期限。同日,袁某某向李某某转账19.5万元。

借款到期后,李某某、王某某未能按约偿还借款。无奈之下,袁某某遂向射阳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王某某向原告袁某某偿还借款19.5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判决生效后,由于李某某、王某某未依法履行义务,袁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射阳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某、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二人均未主动配合执行工作。

为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法官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试图逃避执行,该账户近三年流水均保持较高的收支金额。

最终,射阳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王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法官说法

1.什么是财产报告制度?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写明自己名下的财产,包括存款、房屋、土地、工资、收入、预期收入等,并按期提交至法院。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后果?

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拒执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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