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单位:
近期,清江浦区餐饮单位“外摆”经营逐渐增多,为市民朋友提供了生活便利,也为城市增添了一份“烟火气”。但随着夏季气温升高,“外摆”经营的食品安全风险也逐渐攀升,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外摆”经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证照信息公示
需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外摆”所售菜品,相关证件复印件应在“外摆”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同时,在摊点醒目处张贴食品安全提示(如“餐食请及时食用,避免久置”)及投诉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二、强化人员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每日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并记录,患传染病者不得上岗。摊位操作人员应全程规范穿戴洁净口罩、帽子、工作服及食品级手套,定时洗手消毒,严禁佩戴首饰、涂抹指甲油,合理调整户外作业时间,避免人员中暑。
三、规范全过程加工操作
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和储存环节,索取并留存食材的票据凭证,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可溯。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着色剂、含铝膨松剂、防腐剂等,禁止采购使用非食用物质(如工业明胶、硼砂)及亚硝酸盐。加工过程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四、严控出餐售卖安全
当前气温较高,“外摆”食品应根据销量合理控制制作量,避免多次复热、储存售卖。从出菜到销售完成,全程控制在2小时以内。盛放“外摆”食品的容器须加盖或覆盖保鲜膜,避免灰尘、蚊虫污染。打包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预先分装打包好的需在容器上加贴标签,标明制作分装时间。外摆摊严禁提供生食水产品、冷加工糕点等对加工及储存条件要求高的高风险食品。 需冷藏的菜品,必须存放于冷藏设备中,温度严格控制在0℃-8℃。“外摆”区域应采取遮阳措施,防止食品因阳光直射、温度过高导致变质。
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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