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日益繁忙的当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呈现多发态势。近年来,清江浦区法院主动担当作为,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优化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构建起高效、便民的道交纠纷治理新模式。2022年至今年5月,清江浦区法院与“道交纠纷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协同发力,共审理交通事故案件3156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502件,非机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654件 ,一系列务实举措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有力守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
一、强化部门联动,形成解纷合力
清江浦区法院严格落实“淮上枫桥14+3”多元纠纷机制要求,打破部门壁垒,与淮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各大保险公司紧密协作,在交警二大队设立“道交纠纷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这一创新平台集鉴定、调解、司法确认、开庭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实现了道交纠纷处理流程的全方位整合与优化,真正让群众享受到“一站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便利。
该中心在处理轻微事故时展现出强大的高效性,能够实现三个“当场”,即当场认定事故责任、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这种高效的处理方式,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避免了因纠纷处理周期长而带来的困扰。自今年5月份运营以来,“道交纠纷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已成功调解案件59件,其中调解成功并出具调解书50件,签订调解协议当场履行6件 。通过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与资源共享,该中心有效提升了道交纠纷的处理效率,成为群众信赖的纠纷解决新渠道。
二、前移鉴定关口,诉调无缝对接
过去,交通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伤情鉴定等关键环节存在程序繁琐的问题。必须在法院立案后,经过排期、质证谈话、协商或摇号、选择鉴定机构等多道程序,才能启动鉴定工作。这一系列复杂的流程,导致纠纷处理期限被拉长,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体验感。
为破解这一难题,清江浦区法院大胆创新,在“道交纠纷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提前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进驻。这些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现场指导当事人进行相关证据的质证,并协助其选择鉴定机构。对于有鉴定需求的当事人,在交警队就能完成整个鉴定程序。这一举措有效保障了交通事故处理、鉴定程序与诉讼程序的紧密衔接,大大缩短了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周期。通过前移鉴定关口,让纠纷解决的各个环节更加顺畅、高效,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强化审前调解,统一裁判尺度
“道交纠纷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将调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加大调解力度。对于事实清晰、无需鉴定的案件,在事故发生后,中心工作人员能够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实现当场调解,让纠纷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针对案情相对复杂、需要鉴定的案件,中心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处理流程。首先,由当事人申请委托交警队进行伤情鉴定。待鉴定意见出具后,派驻法官会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案件涉及保险公司,法官还会组织当事人、保险公司进行三方调解,鼓励保险公司依据鉴定意见及时进行赔付。这种多方参与、协同调解的方式,既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派驻法官则会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帮助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整理相关证据,引导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同时,“道交纠纷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与清江浦区法院道交团队在调解和裁判过程中,始终保持尺度统一。针对交通事故中涉及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和赔偿标准,形成了统一的“标尺”。这种统一的标准,不仅让当事人对纠纷处理结果有更明确的预期,也鼓励更多涉诉当事人选择在“道交纠纷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注重法治宣传,加强纠纷预防
为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清江浦区法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法院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交警队、高校、街道社区等场所。近三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先后公开审理案件三十余次,吸引了千余名群众、学生旁听庭审。通过这种“家门口”的普法方式,以真实鲜活的案例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规定,让群众直观地感受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此外,清江浦区法院速裁庭道交团队还利用周末时间,走进挂钩社区的“法官驿站”,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六十余次 。法官们耐心解答居民关于交通事故纠纷的各类法律问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居民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法院还公布了多起具有警示意义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在“明知朋友无证仍借车”案例中,尹某无证醉驾与季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尹某负主责,季某负次责。经调查,肇事车辆实际管理者王某明知尹某无驾驶资质仍出借,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定王某承担32%赔偿责任,提醒车主借车时务必谨慎。朱某在道路晾晒稻谷,致使陆某驾驶电动车摔倒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朱某因违法占道负次责,被判按30%比例赔偿陆某损失,警示公众不可私自占用道路。在电动车违规载人、未戴头盔的事故中,王某载许某与机动车碰撞,两人因未戴头盔对损失扩大有过错,各自负10%责任,凸显头盔的重要性。司某驾驶家用面包车从事营运肇事,保险公司商业险免赔;李某酒驾逃逸,商业三者险免责且交强险可追偿。金某乘车未系安全带,车辆失控侧翻时被甩出车外身亡,虽无事故责任,但对损失扩大担责,需自负5%责任。这些案例涵盖多种交通违规行为及责任认定情形,法官通过解读,强调遵守交通法规不仅是安全要求,更是法律义务。
下一步,清江浦区法院将继续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大局。在道交纠纷治理工作中,持续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同时,清江浦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提升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为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孙丽娟)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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