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年轻的法官助理,每天面对的是纷繁复杂、琐碎细微的各类案件,常常感叹于理论与实践的距离,在典型案例中寻找类案裁判规则,如同迷雾中的灯塔,照亮我们这些审判经验稍显匮乏的助理前行的路。因此,特别感谢《人民法院案例库精选》这类工具书,在这些精选案例中,我学习到其不仅解决了当下纠纷,更成功地将纸面上抽象的法条转化为具体鲜活的司法实践规则,为后来者铺设了可循的路径。
升华裁判思维,提升司法能力
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我常常会感到些许迷茫,法条的规定并不能给我提供问题解决的思路。例如涉及产品质量、房屋漏水等案件,当事人申请鉴定时,我通常会认为应当移送鉴定,毕竟法官对于所涉及专业行业并不了解,无法给与专业的意见,但鉴定往往涉及时间长、鉴定成本高,对于当事人而言反而会扩大他的损失,明明知道鉴定的诸多问题却不知道如何去能动性的解决问题。精选案例中车某玲诉朱某芳相邻关系纠纷一案(2024-18-2-053-001),原告主张邻居被告改造厨房位置,厨房油烟管接入电梯旁的通风管内,继而导致油烟弥漫至原告家中。在看到基本案情时,我想当然得认为这个应当是要鉴定的,法官对于房屋构造,排气装置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如何进行裁判说理?但看到广州中院法官的处理方式时,不禁感叹自己思维太过机械,该案承办法官并未拘泥于建筑房屋构造,而是一针见血的找出问题根源,纠纷起于油烟,那就从油烟着手,故而通过现场勘验,在案涉厨房内现场炒辣椒并打开油烟机,在原告家中闻到了炒辣椒的油烟味,据此通过实验方式固定了证据,无须启动鉴定程序。这样的做法既简便又大胆,但事实胜于雄辩,即使被告也无从狡辩,几根辣椒便完成了实验,省时省钱。这些案例不仅仅提供具体问题的答案,它更教会我们培养法律思维、锤炼裁判方法。优秀的经验做法,都是资深法官司法智慧的凝结,是对复杂法律问题进行庖丁解牛般的思维示范,让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汲取顶级智慧与巨大养分,这种在规则框架内寻求最优解的智慧,正是法官助理成长为成熟法官所必须修炼的内功。
推动类案同判,筑牢司法公信力
案例库的价值,在于为“类案”识别提供了统一、权威的“度量衡”。在协助法官草拟裁判文书的字斟句酌中,我深刻感受到“类案不同判”的潜在压力。律师经常提交其他地市的裁判文书,有些有争议的问题,各地观点却不一致,导致同样的案件事实,法院间的裁量尺度不一,最终判决结果差异显著。这一情形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较为严峻。劳动争议的地域化特点十分明显,劳动法律法规已经多年未修改,在现在互联网技术的影响下,很多规定都存在滞后性,因此法官要在法律空白的情况下作出相应裁判,经常会出现观点不一的情况。我国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指导性案例作用不可忽视,尤其在弥补法律空白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案例精选》中几个关于劳动争议的案例所涉的劳动关系、加班情形、试用期、营私舞弊情形等的认定都是新经济形势下的新问题、新情况。例如,郎溪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徐某申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2024-18-2-186-001),平台企业或者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承揽、合作协议,但根据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应当依法认定劳动关系。在我参与办理的一起涉及肯德基配送员与外包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一案中,这一案例给了我们指引,在新就业形态下,平台企业经营模式发生变化,劳动管理也出现新特点,抓住劳动关系支配性劳动管理这一核心要点,不受合同表面约定的假象影响,据实作出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认定。又例如,李某艳诉北京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2024-18-2-490-004)中,对“隐形加班”标准进行了认定: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开展工作,劳动者能够证明自己付出了实质性劳动且明显占用休息时间,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应予支持。这些裁判规则,对于我们的审判工作中相关事实的认定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更为关键的是,案例库通过提炼“裁判要旨”和展示完整论证逻辑,为“同判”提供了实质性的推理指引。它超越了简单的结果比对,直抵法律适用的核心。
锤炼文字水平,加强案例研究能力
我的法官师傅常说,做法官不仅要会办案,还要把案件中成功经验、裁判的精髓雕琢成优秀案例,这是成为优秀法官、专家型法官的必由之路。怎样发现案例亮点,突出裁判精髓我仍然是在不断学习的路上。通过这些精选案例,我学习到这些优秀法官严谨细致、如工匠雕琢般的案例研究方法。它们不仅是我们办案中参照的“类案索引”,更是一堂堂无声的、极富教益的司法写作课堂。一是,“裁判要旨”的精准提炼与表达。这绝非简单判决结论的复述,而是对案件核心法律争议、解决规则及蕴含的普适性价值的高度浓缩。研读案例库中的案例,每一篇案例,篇幅或长或短,对于事实的总结归纳都重点突出、言简意赅。裁判要旨中短短的3、4行文字便将案例突出的重点,要传达的裁判规则体现的淋漓尽致。提炼要旨,要穿透文字表象,如利刃剔骨,直击法律关系的要害。二是事实陈述的“叙事艺术”。好的案例叙述,既要“全”又要“精”,既需忠实于证据,又要剪裁得当,去芜存菁。在精选案例中,牟某翰虐待案(2024-18-1-214-001),该案社会关注度极高,媒体报道案件事实诸多。案例基本案情的撰写中详略得当,全篇没有一句废话,提及的案件事实均是为了对结论做事实支撑。这不仅让我反思,自己写案例时,案情总结总是要么过于琐碎,淹没重点;要么过于简略,遗漏要点。优秀的事实铺陈,应如精工雕琢的玉器,既保留原石的真实肌理,又呈现出内在的纹路脉络。三是,裁判理由的论证与阐释。案例库中那些堪称范本的判决,其说理部分逻辑严密、层层递进,将抽象法条如何适用于具体情境,以及价值权衡的考量过程,阐述得透彻而富有说服力。例如王某容诉厦门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18-2-137-001),该案的裁判理由从当事人法律关系的认定、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障碍、是否违反社会公益等方面层层递进,有理有据有情。这指导我们撰写案例的说理,如同在司法理性与人间烟火之间架设桥梁,需以法律为经纬,以事理为骨肉,以情理为血脉。
以上,是我在阅读《人民法院案例库精选》后的一点浅显的感悟。在之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秉持勤学善思的工作态度,坚持理论学习,优化思维模式,端正工作态度,将学习的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海门法院 张文)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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