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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精选》是司法办案的宝藏库

发布时间:2025-06-30 11:41:3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人民法院案例库,于我而言,是一座满溢司法智慧的宝藏库。那些看似平常的案例,实则像一块块精巧的拼图,拼出基层司法办案的内在逻辑,我结合几个案例,谈谈自己的体会。

刑事案例——罪与非罪的精准认定

(一)案例3周某刚交通肇事案

周某刚交通肇事案,让我看到在刑事审判中对构成要件的精准拿捏。法院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把“行人违规致重大事故”的情形,纳入定罪范畴。周某刚闯红灯引发连环事故,负主要责任,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这一步,锚定了罪刑法定的底线,把这类案件的主体认定边界划得很清楚。

再看对刘某的责任判定,法院把刘某的驾驶状态、事发反应时间等细节挨个仔细审查,最终判定他无法预见损害,符合《刑法》第十六条,不负刑事责任。这就像在复杂的事实迷宫里,精准找到“过失”与“意外”的分界点,确保该追责的跑不了,不该追责的不冤枉,确保司法公正。

基层交通肇事案常见又复杂,多方责任缠成“乱麻”。法院综合周某刚逃逸、自首等情节量刑,给刘某定无责,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守交规是义务,违规闯祸就得担责;没过错,法律就认定无罪。这就像给公众上了堂生动的交通法治课,引导大家敬畏规则,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意义深远。

(二)案例18薛某琴侮辱案

网络侮辱案越来越多,在本案中,薛某琴为博关注,借网络直播多次侮辱他人,致被害人及女儿遭受严重精神创伤,引发自杀风险等后果。从法院裁判视角,准确适用法律是核心。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及相关指导意见,综合考量侵害对象、动机目的等因素,认定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为公诉程序启动筑牢法理根基。这体现出法院对网络侮辱行为入罪标准与公诉条件的精准把握,既坚守罪刑法定,又回应网络暴力治理的现实需求。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本案裁判彰显司法对网络暴力的强力规制。通过对薛某琴定罪量刑、附加从业禁止,向社会传递清晰信号:网络侮辱行为,一旦突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界限,必受刑法惩处。这不仅是对被害人权益的刚性守护,更有助于净化网络生态,引导公众规范网络言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与法治尊严。

这案子的裁判,就是司法向网络暴力出的“重拳”。给薛某琴定罪量刑、附加从业禁止,明明白白告诉社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侮辱行为突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红线,刑法绝不轻饶。这不仅狠狠守护了被害人权益,还像给网络生态装了“净化器”,引导公众规范网络言行,维护公序良俗和法治尊严。

民事案例:法理与情理的交融

(一)案例4沙某某诉袁某某探望权纠纷案

沙某某这起隔代探望权案,让我对民事审判里的法理情平衡,有了更深感悟。法律没明确说隔代探望权,但法院从血缘亲情、传统伦理入手,认可沙某某因丧子产生的探望需求。这不是“突破法律”,而是在条文框架里,接上现实的“地气”——沙某某对孙辈的情感依赖,孙辈需要多元亲属关爱的成长需求,让司法成了连接法律与生活的桥梁,填补了法律没说细的人文空白。

审理全程盯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认可隔代探望,是给孩子多一份关爱;限定时间、方式,是怕影响孩子正常生活。法院就在这“支持”和“约束”间找平衡,让亲情能流动,又给孩子成长画好“安全圈”,把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落到了每一个细节里。

这类案件让我明白,民事审判不止于适用法律,更要洞察人情、守护伦理。以开放又审慎的态度,让冰冷条文照进现实生活,用司法温度温暖人心,用精准尺度划定边界,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二)案例27徐某某诉刘某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民法典》第1247条关于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的规定,在徐某某案里,法院先聚焦地方养犬条例,明确阿拉斯加犬是市区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刘某华违规饲养,触发严格无过错责任。哪怕有徐某逗犬情节,也判定刘某华全赔,这是对法律特殊规定的坚定坚守。

案件事实是裁判的根基,复杂民事纠纷中,事实认定需抽丝剥茧。法院在审理中,细致核查犬只饲养审批情况;还原损害发生过程;梳理损失构成。通过对这些事实的精准认定,不仅明确了刘某华违规饲养的主观过错与行为违规性,也清晰界定了损害后果范围,为责任判定与赔偿计算提供扎实依据,体现法院在事实认定中严谨、全面的态度,确保裁判经得起事实与法律的双重检验。

我们在审理案件中也要关注地方法规,像养犬条例这类“本地规矩”,是判定“禁止饲养”“危险动物”的关键;事实查明时,挖掘间接证据、细节事实,比如犬只转移能佐证饲养人过错;处理利益冲突,平衡个体权益和公共利益,优先保安全、护受害者。

徐某某案的审理,展现了民事审判在法律适用、事实认定、价值引领上的专业功力。作为审判人员,就得从这类案例里“取经”,提升审判能力,让每份裁判都成为公平正义的“代言人”,给法治社会建设打牢根基。

(三)案例44王某仙诉幼儿园、陈某劳动争议案

王某仙案的核心,是教师收幼儿小额零食算不算违规、幼儿园解除合同合不合法。法院没机械套用“收受礼品”规定,而是深入剖析行为本质——幼儿送巧克力是单纯表达喜爱,教师分享传递正向情感。这种对事实的细致甄别,让司法跳出条文“字面框”,洞察行为背后的社会意义和情感价值,裁判一下子就贴近生活了。

判定解除合同合法性时,法院从“是否严重失职”“有无重大损害”“程序合不合规”多维度审查。既守住廉洁从教的职业规范,又把纯真情感交流和违规收受礼品分清界限,避免过度惩戒打击教师积极性。同时,严格审幼儿园的举证和程序,保障劳动者权益,把司法公正的底线守得牢牢的。

这案子让我明白,民事审判得在规则框架里,注入对人性、社会情感的考量。用公正裁判守护职业操守,也守护人与人之间的善意温情,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实现定分止争,引导社会正向价值。

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这些“寻常案例”,就像基层司法办案的“宝藏地图”。它启示我们,办案不能“就案论案”,得看到案件背后的社会影响、群众诉求,用案例传递法治温度,引领社会风尚,让这些“常见案例”变成法治宣传的“活教材”,助力基层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一步一个脚印,迈向更美好的法治未来。

(海门法院 奚海燕)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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