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心头大事”,6月25日上午,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以“小切口”破解民生“大难题”,让公平正义更有温度、更有力度。此次行动邀请2名人大代表“零距离”全程参与见证。本次执行共出动执行干警27人,线下调查38户,拘传8人,拘留1人,和解6件,实结6件,执行到位金额44.67万元,腾空房屋2处。
下午,阜宁法院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发放执行案款案件数37件,集中发放案款笔数37笔,共发放执行款213万余元。
案例一
计某与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计某与被执行人薛某系朋友关系,因资金周转,薛某向计某借款10万余元一直未归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薛某名下有一处位于阜宁县的不动产,薛某虽与前妻离婚,但房产仍属于二人所有。迫于法院拍卖其房产的压力,薛某前妻代其履行10万元,剩余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二
张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系同学关系,因资金周转,王某向张某借款5.5万元,但一直未归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和面对司法拘留的强大压力,被执行人王某现场一次性给付完毕,该案当场顺利执结。
案例三
郭某与花某曾系夫妻,后因感情不和,经阜宁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事宜做出约定。因花某未有按约履行财物返还义务,郭某遂向阜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执行过程中,发现除申请执行事项,双方还有其它矛盾待解。本着化解矛盾的角度,执行干警将双方之间的争议摆上桌面,逐一释明,并就子女探望等事宜一并协调,后花某将案涉财物返还给郭某,案件顺利执结。
案例四
张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某与王某为舅甥关系,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舅舅张某借款10万元,后张某多次向王某索要欠款均无果,经阜宁法院审理判决,王某需向张某还款10万元,因王某一直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找到王某,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从中调和,舅舅与外甥终于放下芥蒂,双方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案例五
郑某与姚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调解离婚后,孩子由郑某抚养,姚某自2017年开始拖欠被抚养人抚养费,故郑某作为直接抚养人向阜宁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高达36万余元。
执行过程中,阜宁法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7万余元,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矛盾仍然较深,执行干警遂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做双方的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申请执行人提出的每月偿还5万元,直至还清为止方案,但被执行人首次仅兑现4万元,故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考虑到本案为涉未成年人案件,执行法官一边释法说理,并陈明利害关系,一边对其进行拘留前的体检、信息采集。最终,在司法拘留高压和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双重作用下,被执行人姚某幡然醒悟,将剩余16万余元抚养费全部履行到位。
案例六
梅某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高某与梅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梅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高某借款6万元,后梅某开始“玩起消失”,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两人朋友关系也因此破裂,无奈高某向阜宁法院起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梅某陆续偿还了5万余元,但剩余款项一直未能偿还。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找到梅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最终,梅某支付了全部剩余款项,案件得以执结。(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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