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加快市场主体出清,积极挽救危困企业,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盐城中院现发布2024年度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1.“腾笼换凤”巧破局 盘活资源促发展
——江苏新汇源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基本案情
江苏新汇源电气有限公司位于阜宁老城区的核心位置,占据地理位置优势,但其自2015年起经营不善,对外负债较多,加之两名股东相继去世,其继承人并未妥善经营公司,至2017年已彻底停产停业,债权人纷纷起诉。阜宁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已严重资不抵债,遂由执行程序转破产清算。管理人接管公司后,发现企业厂区被13家债权人强占,破产进程受阻。阜宁法院多次组织协调,一方面对相关债权人开展释法说理,另一方面对占用厂区期间添附、改造的债权人给予适当补偿,最终在2个月时间内成功腾空厂区,打消了投资人的担忧。根据管理人精心策划的招商方案,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最终该公司房产、土地经过29轮竞价,从起拍价2706.85万元溢价到3126.85万元成交。职工债权、抵押债权、税收债权清偿率达100%。
典型意义
本案是“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出清的典型案例。新汇源公司占据老城区核心位置,资产价值较高,但企业已经完全不经营,导致资产闲置,债权人利益受损。在阜宁法院指导下,管理人快速推进案件。针对承租户创新“司法+服务”模式,以柔性司法化解占房顽疾,彰显司法温度,实现全员平稳搬离;勤勉尽责、公正廉洁审查债权,对所有债权人包括股东近亲属申报的债权,遵循标准统一、实体与程序并重原则,依法审查确认;依托阜宁老街区位优势探索资源盘活路径,通过精细化运营提升资产价值。案涉房产拍卖转让后,目前正在重新改造升级,通过引入新业态,有望促进县域经济“腾笼换凤”。
2.用足招商优惠政策 助力企业“破”茧重生
——江苏轩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
江苏轩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欠付债务无法偿还,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建湖法院发现该企业生产的新型建筑材料市场前景较好,具有重整价值,遂决定对轩鼎公司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建湖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召开三次联席会议,依托政府招商优势,将税收减免和政府投资补贴在内的优惠政策作为招引条件,先后吸引9家投资人到企业洽谈,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了意向投资人。同时,建湖法院指导管理人拟定了以引进战略投资人、保障200余名职工工资兑现、剥离处置资产以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等为核心内容的预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11月,轩鼎公司与意向投资人签订重整框架协议,由投资人投入2300万元,并另外出资100万元解决欠付工程款等矛盾。
目前,上述重整计划草案已履行完毕,轩鼎公司恢复生产经营,且订单数量稳定增长。同时,新投资人追加投入1000余万元购置设备,进一步扩大产能。预计2025年,该公司生产总值将达2亿元。轩鼎公司恢复产能后,还吸引了下游企业来园区投资建厂,与政府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典型意义
该案是府院联动化解企业困境,企业反哺地方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人民法院将预重整与府院联动机制相衔接,充分发挥政府招商引资优势,成功为企业引入优质投资人。本案还充分展现了司法挽救优质企业对区域经济的乘数效应,激活了产业链上下游,带动土地开发、招商引资,实现了“救活一家企业、繁荣一片产业”的综合效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破解同类企业困境、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示范指导价值。
3.破产清算转重整 优质企业得新生
——江苏斯沃琪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基本案情
江苏斯沃琪机械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公司,因担保案外人债务陷入困境。经债权人申请,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法院考虑到斯沃琪公司名下尚有地理位置优越的工业用地及厂房,其厂区内建筑物及附属物等基础设施完备,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经债务人申请,经开区法院裁定本案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
2025年2月7日,江苏绿彩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1640万元投资报价被选定为本案重整投资人,并随即缴纳了全部投资款。2025年3月13日,重整计划草案经分组表决通过并经经开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实施后,优先债权及税务债权获全额清偿,普通债权获偿比例亦较清算程序实现较大提升,斯沃琪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得以顺利盘活。重整投资人接收厂区后,拟新建办公场所,扩大投资,购进智能制造设备,着力打造华东新能源储能配套件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灵活运用破产重整制度,对债务人企业进行“保壳重整”的典型案例。本案通过“清算+重整”一体推进、财产“打包处置”、原债权债务剥离清算等方式,盘活土地15317㎡、厂房6290㎡。破产重整后的斯沃琪公司完成了股权结构调整,减少了因跨国管理沟通不畅引发的摩擦,提升了公司内部决策的效率与灵活性,有利于公司更好融入本土供应链。斯沃琪公司重整计划通过后,投资人追加投资1.5亿元扩大产能,并完善“环保设备”等销售体系。预计投产后,前三年产值不低于3亿元、4亿元、5亿元,年税收额达千万元,提供就业岗位约300个。
4.预重整助力企业重生 共协作实现多方共赢
——江苏五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
江苏五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从事环保可降解木浆清洁抹布新材料研发与生产的民营企业,拥有多项发明专利,产品远销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该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具有较高经济价值。2021年,五鼎公司因管理不善停止经营,并将厂房、设备租赁给其他企业生产同类产品。
2024年,五鼎公司有意申请破产重整,但又担心重整失败。为消除公司顾虑,大丰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先行开展重整价值识别、企业资产评估、债权审核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重整计划草案。招募投资人过程中,大丰法院依托属地政府招商引资平台,积极走访数家大型化工企业,成功引进意向投资人注入资金1630万元。因案涉公司厂房设备已出租,为清除后续交付障碍,大丰法院积极协调意向投资人与承租企业达成合意,由意向投资人出资购买承租企业添附的设备及部分成品、半成品,并动员双方将购买添附设备的46万元用于化解承租企业职工工资争议,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目前,五鼎公司正在进行厂房升级、设备更新、职工招录等准备工作,企业即将重新投入生产经营。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运用预重整机制帮助民营企业重生的典型案例。相较于破产重整,预重整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本案办理过程中,大丰法院准确把握五鼎公司特点,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因企施策、因地制宜,指导临时管理人通过预重整程序引入外部投资,最大限度盘活了企业资产。同时,大丰法院统筹解决破产衍生问题,切实保障关联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实现了一次性实质解纷的良好效果。(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