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案例研究院编著的《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出版发行。海门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王钰莹撰写的《被告人的合法财产部分在退赔被害人时则不具有优先性——东某某案外人执行异议案》成功入选。
南通中院发布2024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结果的通报。其中海门法院开发区法庭负责人兰真红撰写的(2023)苏0613民初9638号民事判决书获评三等奖,(2024)苏0613刑初320号庭审(审判长彭文甫、承办人李育平、合议庭成员陈海东)获评三等奖。
司法案例是法治进程的生动注脚,裁判文书、庭审是公平正义的具象表达。此次获奖展现了干警队伍“精研业务、深耕细作”的专业素养,诠释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法治内涵。下一步,海门法院将始终锚定“公正与效率”主题,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以获奖成果为标杆,深化类案裁判规则研究,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更多高质量的司法样本,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海门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政治部)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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