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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阜宁法院:躲避不是“护身符”异地拘传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5-05-22 10:02:3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下落了,你们快来!”近日,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并确认执行线索后,立即组织干警驱车赶往上海,找到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施某,督促其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顾某向刘某借款5万元,并由施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顾某未按约还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刘某遂诉至阜宁法院。经审理,阜宁法院依法判令顾某偿还本金5万元及利息,施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由于顾某和施某均未履行,刘某遂向阜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阜宁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网络资金账户,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刘某来电称发现被执行人施某正在上海,执行干警连夜出发前往上海。次日凌晨,经申请执行人刘某带路,执行干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施某。经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施某当场履行1.8万元,并积极向其亲戚筹措剩余款项。最终,施某亲戚将剩余3.2万元送至阜宁法院。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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