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买了辆新能源的二手电车,这车不仅调表了,还是辆营转非的车辆,我按照合同钱都付了,赔偿他什么损失?”安某在接到法院电话时声称。近日,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新能源二手车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2024年9月,安某在某平台看到文某发布的一条二手新能源电车出售的广告很心动,经联系现场查看车辆后,对车况比较满意,于是双方签订了二手电车买卖合同,安某按合同支付了42000元价款,但在车辆过户的时候却因“营转非”车辆,导致无法过户,而且还存在“调表”(通过改动车辆仪表显示,使显示公里数小于实际公里数)情形,遂安某找到文某理论,文某却要求先退还车辆,安某担心退还车辆后无法取证,故一直未退,后向淮安市准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一赔三。而文某则向阜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车辆,并赔偿占有车辆及车辆运回阜宁过程中的损失。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全面了解后发现,文某也是受人之托出售车辆,对该车调表情况并不知情,而车辆为营转非情况已口头告知安某,只是并未写入合同。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法官让双方将车辆开至法院,并现场签订完调解协议,安某当场退还车辆,文某退还购车款42000元并赔偿损失13000元。至此,安某也撤回对文某的起诉,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当前,随着“新能源”车辆越来越多,“新能源”二手车交易也随之越来越多,“新能源”汽车行驶成本较低,用于网约车情形较多,新能源二手车要更加关注车辆行驶里程及是否“营转非”。
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在购买“新能源”二手车时需全面详细了解车况信息,特别是网约车热门车型,需将这些重要信息写入二手车买卖合同,以避免后续纠纷。(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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