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段关于基层法官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里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有的只是一个关于几棵杨树、两位老人和一位法官在田间地头丈量司法温度的日常。
那是去年深秋,我庭陈士涛法官办理的一个案件。2021年,原告杜某超从第三人杜某兰处购得浔北干渠南岸一排杨树,当他砍伐时却遭到被告胡某才的阻拦。胡某才持1997年承包合同,主张西起砚台村界的350米林地权属;杜某超依据出卖人杜某兰2009年水利局协议,主张东至胡庄村交界的承包范围。双方历史合同载明的两村“界桥”地标已湮灭,第四至第六水泥桩间争议树木归属成谜,致购树款与损失责任难以厘清。两位年过六旬的老人,一个举着褪色的承包公证书,一个攥着皱巴巴的买卖合同,在深秋的寒风里僵持不下。他们身后,是两段承包合同上模糊的“砚台村交界”,是两个自然村三十年的地界变迁,更是基层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事实认定困境”。
面对这场纠纷,陈法官没有简单套用证据规则。他三赴争议河堤,丈量每根水泥桩的间距;他走访水利局档案室,在泛黄的承包合同里逐字比对仔细比对;他联络两村村干部,在航拍图与村民极易中寻找界址痕迹。//他画出承包区域示意图,认真审视双方的证据。杜某超确已支付对价,胡某才也确可能为树木所有权人,杜某兰作为中间人也已尽到审慎义务。为了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他在判决书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从实质化解纠纷出发,当历史边界难以复原时,司法应当在证据框架内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公平。”最终,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责任,双方均服判息诉。
这份判决,没有输赢。两位老人各自承担半数责任的结果,让杜某超收回了部分血汗钱,让胡某才保住了部分林木收益,也让基层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不是非黑即白的利刃,而是调和矛盾的纽带。当判决书送到老人手中时,胡某才说:“陈法官,其实您这样判挺好的,我来法院交钱!”
陈法官常说“当事人将争议交到我手上,必须要对他们每一个人负责!”同事们,这就是新时代法治精神的生动注脚。这样的故事,在民一庭比比皆是。民一庭深夜不熄的灯光里,藏着法治最真实的模样:是法官会议上反复推敲的案情,是助理们穿梭村镇的足迹,是书记员装订成摞的卷宗。这些细碎的微光,如同河堤上那些斑驳的界桩,或许单看并不耀眼,但当它们连成线、汇成网,便勾勒出司法为民的坐标。
我们深知,每份判决的墨迹终会褪色,但俯身倾听时的微语、丈量土地时的严谨、在证据链条里构建最大限度公平的思量,终将在岁月长河中沉淀为法治的底色。让我们继续带着这样的微光前行,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对待每一起案件,让司法的温暖浸润每一寸需要法治守护的土地。
(洪泽法院 刘明卿)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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