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4月17日,盐城经开区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集中执行行动,并进行全程在线直播,吸引12万网友在线观看,以实际行动兑现胜诉权益。
执行现场一
杨某、朱某等四人与韵某检测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仲裁调解,韵某公司需支付四人劳动报酬(分别为23446.29元、21587.99元、23689.41元、19219.62元)。履行期届满未兑现,四人向经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发现,韵某公司已停业,原址由2024年12月份成立的中某检测公司经营,两公司股东交叉。执行中搜查中某公司场所,发现两公司营业执照、账册、印章混存,韵某公司设备贴有中某标志。经询问,股东王某承认设备归韵某公司,称因经营困难,承诺半月内支付报酬。执行人员对设备采取“活查封”,允许其正常使用以保障运营,后续将持续跟进该案。
执行现场二
杨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徐某偿还14万余元本金及利息,徐某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三次上门查找未果,4月17日申请人杨某蹲守发现徐某在家,执行人员立即联动公证处及开锁人员前往。经门外喊话、电话联系无果后,依法开锁入户,发现徐某不在屋内。执行人员在公证见证下搜查其住所,未发现有价值财产,后续将通过网络查控等手段持续追踪其财产线索。
执行现场三
刘某与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蔡某偿还70万元本金及利息。2024年3月立案执行后,因抵押房产多次拍卖流拍,申请人提出收产请求,但被执行人始终避而不见,且未在迁让公告限期内搬离。此次集中执行,执行干警上门送达断水断电公告,与被执行人父母耐心沟通,从法律后果和生活实际释法说理,引导其换位思考。经劝说,被执行人父母主动承诺限期搬离。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干警12人,车辆2辆,拘传4人,执行和解2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35万余元。(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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