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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法院创新“听证+审查”模式 助力非诉行政执行争议源头化解

发布时间:2025-03-26 10:16:0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靖江法院在一起涉及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创新采用“听证+审查”模式,将争议焦点前置,不仅减轻了后续执行压力,更有效维护了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

此前,靖江市市监局对某企业作出罚款决定。然而,该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起诉,也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市监局依法向靖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向企业送达《非诉执行案件被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举行听证。听证过程中,企业充分阐述自身观点,并提交相关材料。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仔细审查证据,并依据法律法规详细释法。经过法官的清晰解释,企业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动消除抵触情绪,并积极配合缴纳了罚款。

创新“听证+审查”双轨模式是靖江法院在推进非诉行政执行争议源头治理方面的成功实践。行政非诉执行司法审查案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针对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相对人既不主动、不完全履行应尽义务,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该行政行为确定义务的案件。法院受理后会组成合议庭审查,裁定是否准予执行。

以往,传统非诉执行审查以书面审查为主,缺乏当事人参与的程序空间,存在程序封闭、对抗性不足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靖江法院引入听证制度,打破了传统“申请-审查”的单项模式。这一创新举措推动法院从单纯的执行审查机关向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关转变,搭建起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治化对话平台。同时,强化了司法监督,将行政机关的执法过程置于严格审查之下,通过审查执法主体资格、证据链条完整性等关键要件,倒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

靖江法院的非诉行政执行听证实践,将“对抗式诉讼”理念引入行政执行领域,是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它有效平衡了维护行政效率与保障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处理过程,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的基层经验。(陶永华 张洁)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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