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3月20日下午,海门法院四甲法庭通过深入养老院巡回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也弘扬了中华民族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起诉的老人袁某某年逾古稀,身体状况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变差,生活自理能力下降,从2021年2月开始居住在养老院。老人膝下育有两子一女, 自2024年4月起,3名子女之间因赡养问题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始终未能就老人的托老费用达成一致,导致老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老人选择向法院寻求帮助,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四甲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件涉及亲情关系,单纯的判决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且老人行动不便,为减轻其诉累,决定采用巡回调解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老人所在的养老院。
开展调解前,法官先拨通了该村支部书记的电话,向其了解原被告的家庭情况,还分别与老人的子女们进行深入沟通,详细了解他们各自的想法、困难以及矛盾产生的根源。在沟通过程中,发现子女们并非不愿意赡养老人,而是由于3个子女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因琐事逐渐积累导致矛盾激化,因为老人的存款问题产生嫌隙。
调解当日,现场气氛严肃而又不失温情。承办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首先向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强调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仅基于法律约束,更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随后,法官从亲情伦理、道德规范等多个角度出发,对子女们进行耐心劝解,引导他们换位思考老人的处境。在情与法的双重疏导下,子女们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纷纷表示愿意放下成见,共同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
经过数小时的调解,双方自愿就赡养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该案以圆满的方式得以解决,老人颤颤巍巍地伸出双手,紧紧的握住法官的手,饱经风霜的脸上展露笑容,这一刻的美好被永久定格。
(海门法院 茅怡婷)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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