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最大限度让群众的胜诉权益变成“真金白银”。3月18日,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本次执行共出动执行干警17人,法警5人,线下调查32户,拘传4人,和解6件,实结5件,执行到位金额14.35万元。
案例一
顾某申请执行姚某、周某、江苏某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姚某、周某、江苏某商务宾馆有限公司差欠顾某50000元及利息。经法院判决后,三被告未有上诉,但均未履行债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与姚某、周某、江苏某商务宾馆有限公司联系,三被执行人采取拒接电话、在外地躲藏、不悬挂酒店标识及藏匿营业执照等方式规避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找到周某,经督促,其向顾某还款20000元。后执行法官利用凌晨集中执行的时间,前往被执行人姚某家中调查,经释法明理,姚某父亲主动代为履行10000元债务,剩余款项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案例二
王某与李某买卖合同案。王某与李某系多年商业合作伙伴,双方因物料买卖合同未及时履行,多次发生争执,后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阜宁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履行买卖合同15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主动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并约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沟通,经执行人员耐心协调,申请人王某放弃部分款项,李某现场一次性履行14000元。至此,案结事了,双方也打开心结,伙伴关系得以修复。
案例三
李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李某与王某因门市经营货款产生纠纷,李某遂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被执行人王某,均未发现其下落。近日,经申请人李某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李某门市寻找其下落,经过两次寻找,最终找到被执行人李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李某联系其家人代为履行了执行金额,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四
张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王某于2018年8月以做生意为由向张某借款1000元,但借款后王某一直未能还款。张某曾多次要求王某还借款,王某一直推诿未有还款。张某无奈将王某诉至法院,后经判决,王某需向张某履行还款1000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能履行义务,申请人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就本案多次与王某联系,其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执行人员遂前往被执行人王某户籍地,经热心村民指引,执行人员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王某碍于执行压力,当场履行完毕,本案顺利执结。(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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