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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盐都法院:一次性解纷的联动实践,两案当场调解、当场履行!

发布时间:2025-03-13 10:16:0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推动“审+执”协同,一次性解纷,作出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小微企业经营保障的最优解。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27日起,隽某为某家居公司开车送货,双方约定底薪4000元/月,2024年9月30日之后,隽某不再为该公司送货。后隽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失业金,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隽某遂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隽某就加班费又申请仲裁,仲裁不予受理后再次提起诉讼。

处理方式方法

两起案件,如何实现“一次性解纷”?民一庭审判团队从保障劳动者权益出发,亦考虑到另一方是小微企业,将两案一起安排庭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积极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促成调解。为一次性有效解纷,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张蓉蓉立即邀请执行督促团队提前参与,第一时间向公司发送《执前督促通知书》,将及时履行、诚信履行的要求讲明白,将减轻公司诉累、降低公司影响的考虑讲透彻,公司当场履行完毕。

处理结果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家居公司当场支付加班费6000元及相关补偿款39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该案件在审理环节即实现“一次性解纷”。

法官感悟

“如我在诉”、“如我在执”不仅是司法理念,更要让当事人在案件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感受到。本案中,我们审理、调解、执前督促一体发力,实现一次性解纷,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促进当事人诚信履约,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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