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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商会商事调解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2-12-16 14:45:1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何晓妍)近日,南京某机电公司与泰兴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的代表一起坐在泰兴法院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这份简短的协议,凝聚了泰兴法院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刘福泉很多的心血。

两家企业之间的纷争起始于2018年。当时,泰兴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向南京某机电公司订购了一批围栏及电动门,总货款213500元。围栏及电动门施工完毕后,订购方陆续向供货方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29500元货款一直未能支付。供货方一纸诉状将订购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订货方按照合同约定,除支付29500元货款外,还需支付违约金8715元,总计37765元。

泰兴法院民二庭接到该案件后,经过研判,认为可以由刚刚成立的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进行商事调解。今年9月,泰兴市人民法院和泰兴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成立了泰兴市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是为推动商事纠纷源头治理,提高民营企业司法服务水平,创造优良营商环境,丰富商事纠纷化解途径而推出的一个创新举措。

经过调解员刘福泉了解得知,泰兴公司并非有意拖欠工程尾款,而是因为该公司受疫情的影响,出现了资金周转不畅的问题。公司负责人表示,拖延了工程款感觉很愧疚,希望南京公司谅解,只要资金状况好转,会第一时间支付这笔款项。在刘福泉的努力沟通下,南京某机电工程公司也了解了泰兴公司目前的现状,做出了退让的决定,仅要求泰兴公司支付尾款,不再索要违约金。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了解,泰兴法院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成立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已经成功调解了22起商事纠纷,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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