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不似早春那般乍暖还寒,二河旁的树枝也初放新的绿,不知名的鸟儿在法庭的院中呢喃。“她”载着春天的风,吹着黄昏的软;每日不辞辛苦的往返于城乡,用脚步丈量着人民法庭的民情;将知识产权审判带入乡村,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辟新路径……“她”就是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马头法庭副庭长侍海玲。
侍海玲听审图
多次荣获“十佳办案”能手、“全市法院办案之星”“淮阴区五一巾帼标兵”等荣誉称号,从2023年开始,侍海玲调离民事庭至人民法庭从事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从初接触知识产权案件的陌生到游刃有余应对各种复杂案件情况,她化身谦虚好学的学生,在办案空隙加班加点学习,截至目前共计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件,民事案件408件。
回顾多年办案经历,最令侍海玲印象深刻就是张某假冒注册商标售假的刑事案件。
“当初只是听说电商这个行业赚钱,一开始不知道这是犯罪,意识到之后已经迟了。”审判席上,现年24岁的张某悔不当初。
2019年初,张某在亲友的介绍下开始接触电商运营,在售卖假冒某知名品牌运动鞋的王某店铺工作,负责仓储、收发货、打包工作。后公安机关查到假鞋货源,严打该制假售假“产业链条”,王某为逃避打击,安排张某协助转移仓库的假鞋,二人均被抓获。
侍海玲阅卷发现,张某毕业后一直踏实工作,在该案中系初犯、从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张某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也付出了代价。判罪不是最终目的,教育才是,如何让他从“泥泞”里爬起来,再次勇敢面对人生才是审判的终极要义。
为此,侍海玲综合考量张某认罪认罚、悔罪等情节,最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王某等9名被告人也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至七万元不等。
判后,侍海玲又给张某寄去一封信,“只要你愿意,人生随时都可以清零重启……”
“办理案件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要做到感性与理性兼顾,温和且坚定,通过办案传递法律温情。”这也是侍海玲一直坚持的“有温度”的办案理念。
侍海玲
侍海玲,1987年8月生,2010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马头人民法庭副庭长。2022年5月起接触审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先后审结全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办理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入选2023年度淮安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先后荣获全院“十佳办案能手”2次,淮安法院“办案之星”2次,个人三等功1次。
(淮阴法院 陆玥)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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