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仅发挥法律专业优势,还帮助我们和当地政府沟通协调,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企业已经逐渐步入正轨,并准备争取优化和扩大生产,感谢法院!”近日,江苏某食品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向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这家曾濒临破产的专业化农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实现“涅槃重生”,有力保障了地区“菜篮子”供应,更是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集蔬菜、食用菌生产、加工与出口为一体的专业化农产品企业,曾被认定为“十佳农业龙头企业”和“江苏省绿色环保型企业”。
2016年起,该公司因担保债务超3亿元,导致资不抵债,遂向阜宁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破产案件受理前,该公司名下不动产已进入拍卖程序。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后,经审查,该公司在农产品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且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阜宁法院遂决定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
在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基于各自利益保护角度,存在不同的诉求和争议,推进难度和压力都很大。阜宁法院指导管理人与债权人沟通,确保“菜篮子”稳产保供,并要求引入的投资人明确绿色经营方案。最终,在属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法院的协调下,投资人与管理人达成重整投资协议,并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后投资人按重整计划将重整资金顺利到账,企业逐步恢复正常经营。
该公司的重整成功,不仅挽救了困境企业,还保障了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充分体现了破产重整在挽救企业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价值。
阜宁法院将继续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更多陷入困境但存有挽救可能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为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石勇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